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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章名及條文

公布日期:88年04月21日 號次:第62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華總一義字第八八○○○八四○四○號

茲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一章章名及第八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國防部部長 唐 飛

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一章章名及第八十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

第十一章 強制性交罪
第八十七條  對婦女強制性交者,處死刑。
前項之未遂罪,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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