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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5月19日
號次:第627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日
任命劉祥璞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翁廷龍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 冲為財政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曾武仁、廖兵衛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廖上雲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周珊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許虞哲為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吳當傑為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莊太平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委員,陳惟龍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土木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張森海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吳惠培、黃瑞雄、劉謙美、丁禮莉、李秉穎、劉漢平、楊中美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
任命林淳智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楊合進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云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幸瑤、林美娟、曹能芝、劉怡詠、翁禎蓮、詹淑芬、簡慈慧、葉素真、周淑慧、王妙子、吳明珠、陳惠敏、練雅莉、陳莉翎、吳奕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建州、賈雪妮、董俊良、詹益典、廖志訓、賴承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炳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希光、鄭朝仁、莊益賓、李燕秋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二日
任命廖林麗貞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三日
特派許水德為八十八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三日
任命楊林紫雯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護理部副主任。
任命彭富生為國立成功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李添瑞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德昀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瑞隆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徐純芳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董美惠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徐茂洲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秋玲、吳錦煊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趙世騰為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黃維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發星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鎧紋為地震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滕春慈為氣象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派蔡茂生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簡百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宗富、劉穎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春樺、王維真、張家瑜、陳惠雅、黃國棟、張旻立、徐慧娟、何价惠、吳彥慧、許瑛玲、曹傳怡、龔愛召、施文娟、許凱雯、楊秀惠、黃淑芬、黃文怡、李祝緣、黃淑慈、余明錚、盧欣吟、許淑芬、王惠姿、梁富珍、李佳琳、王曉玲、鄭璧芳、陳秀蓮、江惠如、何姿慧、楊菁蒂、王雅容、林淑芬、黃美貞、李佳芬、陳麗棋、吳枚純、屈靜如、柯紅如、蕭靜如、賴主慧、許乃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