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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2年02月06日 號次:第650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華總二榮字第○九二一○○○二五四○號

藝壇耆宿張萬傳,資性穎慧,志行堅毅。早歲負笈東瀛,潛心藝術研究,畫風獨樹一幟,為本土野獸派畫作先驅。返臺後,任教建國中學、國立藝專等校,陶鑄菁莪,啟迪功深。嗣遠赴歐美遊歷,致力繪畫創作,探討藝文精微,技法湛練,聲華並懋。尤以「淡水白樓」、「鼓浪嶼風景」、「魚」造型系列等作品,色彩渾厚,風韻自然;妙悟維新,望重藝林。曾入選東京第一美展、日本春陽會展、府展特選,技藝登峰,蜚聲騰茂。綜其生平,開拓畫藝新流,彩繪寶島風華,藝苑泰斗,簡冊流馨。遽聞殞落,軫悼良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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