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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05月21日
號次:第652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九日
特派林玉体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伊凡諾幹為九十二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獸醫人員考試及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高等考試呼吸治療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九日
任命蕭輔導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董巖山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宋永森、鄭煒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龍松、黃雀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志賢、陳建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華明、陳昀萱、郭郁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雅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義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孟雄、蔡佳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彥芬、陳雅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雲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信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清海、蕭誠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荃瑩、彭馨怡、洪詩惠、林秀蓉、林幸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若文、邱意茹、徐千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建璋、郭玲菁、蔡忠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耿勳、黃偉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竫萌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源和、金家麟、施能豪、盧美莉、鄭淑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二日
任命劉運發、凌啟林、王照明、柯炳圭、呂雲鵬、白錫亮、林朝舜、徐樹銘、鍾春雄、黃智祥、林義溫、趙金宗、蔡文娟、張庭偉、陳勝龍、周振通、李耀宗、黃木昌、洪居全、彭非萍、吳順男、陳景祥、管永裕、廖欽勇、黃景全、邵俊賢、丁坤村、陳振成、林慶源、陳森杰、陳育民、王銘欽、李述白、林明郎、蘇國忠、吳振明、蔡榮昌、蔣明賢、張瑞麟、方志原、林享雨、陳進發、夏德茂、蔡石東、陳舜雨、梁振昌、李明華、曾俊銘、陳金財、張鈞統、張驥東、李開華、陳建旭、邱天送、侯金太、吳添來、楊松柏、柳清江、楊永志、劉蘭光、莊能上、浦真維、王百瑜、陳顯樑、張智賦、高明德、陳俊儒、郭漢榮、楊正義、李竟銘、李秉儒、郭進興、程希鵬、常復光、王木甫、林榮烈、吳永福、高可、陳永信、王培鳳、陳金堂、謝當條、陳金堡、何汝雲、蕭又雄、陳慶成、沈順發、林啟文、朱建中、何孟忠、張永柱、廖坤成、蔡進源、李寶忠、鄭武榮、錢國峰、楊浚芳、張振法、歐顯宗、林文富、吳瑞敏、林信裕、姜明郎、于永斌、尤枝榮、劉春德、馬瑞、劉興瑞、蕭錫道、楊志嵩、徐進丁、陳國益、張家豪、鄧大福、李御國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
任命郭大文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林炳裕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鄧豐懿、楊碧玉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培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蔡湘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賴曉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光燦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恁A金筱輝為高雄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鄭銀煇為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黃裕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正茂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蔡彰輝、蕭彩鳳、連忠勇、林尉濤、呂玲香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廖朝賢、陳嘉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劉宗丁為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甘雯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金富為臺灣彰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許清原為臺灣嘉義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
任命黃新雛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忠政、林益年、林南宏、吳振炎、陳清俊、洪堯昌、陶榮楷、孫九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景賢、蔡承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彥亨、黃文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三日
任命楊宗智為警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
任命吳爾敏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朱為愉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蘇丁福為北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國榮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蔡寬裕、葉南明、魏文輝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李秀雄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耿修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何蓓華、曾素貞、許詩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碩怡、江日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俊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健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鵬光、邵月鳳、雷雅菁、曾思凱、黃耀德、陳春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慧雲、林文將、謝麗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凱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家宏、許瀞友、童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奉聖、陸旭景、張育綸、丁美惠、劉育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陽佳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婷玉、王麗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勇成、曾國禎、吳銘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培銘、郭競澤、王晨宇、蔡芳宜、詹前固、張文東、查貴祥、張家榮、陳奎林、徐必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惠瑢、吳富華、陳怡如、陳文玲、賴秀慧、盧亮洲、邱淑雍、江峰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慶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芬寧、王舒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志全、鄭詠祥、陳福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萬錦、王淳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玠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朝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秋文、黃繼寬、洪郁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文冠、周繼祖、張竣超、張育豪、林美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文良、宋裕民、李昌國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
任命蕭靜芳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涂醒哲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建仁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陳建仁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