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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等七法律

公布日期:92年05月28日 號次:第652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九五○七○號

茲廢止「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設治局組織條例」、「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總事務所組織條例」、「省參議會組織條例」、「市參議會組織條例」及「縣參議會組織條例」,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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