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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04月16日 號次:第651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四日

特派蔡式淵為九十二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七日

特派張正修為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七日

任命許兆英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立棟、楊雅芳、吳靜如、蘇永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俊偉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吳盟分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汪志雄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魏立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李桃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余春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榮楠、呂坤樹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穎玲為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健智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陳露生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王源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張禮棟、李惠卿、鄭雪梅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秦劍雲、郭正明為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陳清雲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李繼該、王元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劉漢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王朝清、黃世祺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莊振輝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方清風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陳森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王全忠為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周荷新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李秋美為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邱政宗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張日松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阮森為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胡薇麗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駱美霞為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蘇純淑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侯竹群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黃榮盛為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連錫添為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洪文祥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吳明亮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施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萬中一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鄭旭峰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七日

任命黃裕芳、楊智宏、呂明彥、吳榮宗、林正成、賴世龍、羅巧芳、何武龍、溫宗鈺、林志明、呂銘泰、徐廣發、胡萬定、林金生、戴明德、張進通、林宗能、莊美金、劉政岳、鄭旭欽、朱紫平、李宏益、陳弘祥、陳青斌、黃國訓、張翼彬、魏笑信、顏金源、黃麗全、蔡經宏、姚欽評、林明和、陳文財、吳長州、陳添貴、陳錦貴、鍾耀朝、蘇恒豐、鄭春喜、楊儒錫、陳聖致、王智光、謝運銘、賴全添、王憲昇、林子聖、施重光、陳文禎、陳錦富、吳地煌、胡富盛、李榮世、陳世宗、方哲昭、葉榮長、趙正湘、鄧景城、王贊宜、王貴清、黃演隆、許宗興、楊庚新、葉春吉、吳啟生、古萬連、朱山林、曾安旗、許淵涯、蘇木、鐘國亮、王明奎、劉靜安、孫吉泉、王健輝、顏金水、鄭豐敏、宋昌年、陳和順、吳坤錦、李信文、蔡輝盛、楊連木、林榮鴻、曾震輝、曾國賢、李世吉、林典蔚、古春梅、莊巧善、吳文泰、李朝枝、許安東、林天明、蔡坤仁、宋月瑞、鄭昇勇、鄭正坤、郭永賢、張宏考、林義敏、駱正博、林永盛、張守才、鄭秀芳、林俊一、連景青、葉世銘、李武發、林清立、蔡宗奮、林清群、林世鴻、劉正蕙、李榮宗、黃國宗、王俊雄、李騰光、林有渡、羅建科、黃金魁、田東文、蔡東峰、許景能、翁耀明、蔡啟正、鄭麗玉、劉南珍、魏國義、李安裕、楊再順、吳明哲、范鴻貴、柯樹忠、黃光榮、洪新龍、曾明寶、洪才專、陳世杰、曾成元、李順民、黃俊仁、林永得、侯明毅、陳志成、廖朝慶、林河源、林繁榮、徐麗雲、胡俊荃、曾金山、黃逸霖、劉清造、劉新抽、王力天、吳聰明、羅永忠、張川光、彭家富、王瑛攢、申春光、林聰智、楊復成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八日

任命李少華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趙蜀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蘇正茂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楊文墅、陳朝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陳敏瑩、陳文彬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魏清焜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康秋桂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李正興、鄭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雪娟、呂建億、葉貞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志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瓊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傳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詠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俊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九日

任命王建得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李鴻基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陳德明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潘毓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劉義興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吳松薰為屏東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葉招達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許金珍為澎湖縣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梅滿為澎湖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呂嘉倫、高靜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孟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亦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文宗、蔡楊素文、陳鏗元、林朝陽、廖麗蘭、許勝杰、陳曉茵、蕭靜筠、林碧如、楊靜怡、朱秀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琳、林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方道民、吳璧妃、劉益全、曾富香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九日

任命粘國泰、沈建民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日

任命黃慶豐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榮銘、胡淑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慈玲、許嘉珍、呂昭儀、張簡碧芬、林鳳儀、陳建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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