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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04月09日 號次:第651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劉文仕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鴻益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郭盈森、蘇清朝、董瑞麟、趙文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清淇、洪素慧、鄭其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黃宏斌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明印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鄭來長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玉友為法務部調查局設計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委員。
任命江雪嬌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連晃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任命陳威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啟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黃柏霖、沈天貴、鄭耀文、邱國書、陳春景、陳為政、王成輝、曾惠銘、歐唐見、王瑞雲、林士晉、林鼎岳、陳瑞龍、林銘煇、周忠榮、陳錦昌、黃春雄、牛慶基、沈厚俊、莊亨吉、陳文龍、曾志強、胡啟中、何昇彥、陳泰源、鍾安光、林承棟、李國華、陳以和、石得祿、賀羲之、洪一中、江春暉、彭廉翔、林德成、江清華、曾志豐、胡立中、許榮修、康傳正、陳安泰、涂銨桾、徐文祥、楊坤璋、曾克源、劉紀發、薛義定、歐家宏、呂華成、顏良記、高國慶、洪金來、郭明陽、黃天仁、宋志明、許得新、歐哲伸、林炳輝、莫國明、莊文儒、陳一銘、周光榮、陳福源、周禎湧、黃啟南、史瓊宇、鍾鼎球、蔡明輝、林順茂、鄭仁誠、蘇清沂、林世斌、羅耀華、陳建志、陳俊郎、趙啟書、葉守任、汪健華、李俊福、陳小明、詹正松、邱創柱、林文俊、伍清邦、張宏霖、孫星亞、陳建華、劉得坤、陳俊溢、林彥慶、郭壽豐、林永昌、許素綿、宋祿祥、楊順安、鄭明陽、徐賢勝、田永信、羅弘鑫、蕭四明、江英明、楊振輝、莊群賀、高春輝、鄭志旺、林黃財、于維芬、林明德、謝坤璋、葉亮義、莊明財、陳明賢、陳俊銘、陳宣任、范仁錦、陳元順、林重德、楊正富、鄭金華、秦忠義、傅俾義、魏敬恩、林兆平、李賜福、林志和、史鴻年、沈維強、李仲欽、王需楓、陳金福、傅春峰、林鴻偉、曾進賢、陳崇仁、陳俊廷、楊智惟、蘇晴士、歐陽斌、梁成、邱崇慧、林子方、高壽山、戴二良、吳丁財、洪維隆、李方、邵文粲、黃裕東、吳丹雄、鄭國興、陳定宸、陳文盛、許昭焜、趙樹明、陳欽錫、高湧源、張慧君、吳幸芬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任命廖咸浩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力發展局局長吳嘉陵,衛生局局長陳永興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吳英明為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力發展局局長,韓明榮為衛生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任命蔡昌德為高雄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訓勇為花蓮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金作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金李為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金雄為屏東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許文東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吳財興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澤民為澎湖縣農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洪靖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皆凉、陳靜儀、方明嬋、李美香、陳恆玉、何明等、涂成良、梁玉燕、許伶璘、羅蓉珠、李金娟、沈秋霞、陳秀蓮、李碧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建忠、郭文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麗華、鄞秀玲、李錦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孟毓、曾美容、許建洋、賀志殷、黃淑敏、倪慧容、王蔚睎、高淑冠、江麗英、周秉修、陳北航、黃文玉、吳德芬、林芳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都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崇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棋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任命呂享全、王青雲、蕭慶興、鍾永麒、林來福、蔡添湶、李國年、蕭銀潭、詹德川、徐永財、李永傑、林茂盛、林榮傳、賴銘江、蕭景元、張明裕、吳瑞文、吳志賢、莊志隆、林邦亮、吳德盛、施福恭、張名棋、謝昕峰、王思源、張智翔、李建霖、曾健維、怯崇勛、郭乃嘉、葉家銘、張賢龢、黃憲加、張志民、李勝傑、黃順然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梁瑞昇、謝如孟、尤勝斌、孟慶喜、尤文志、林聯生、洪文恭、黃添財、何峻峰、李沃鑫、黃子益、鄭龍發、陳坤城、謝偉鴻、洪永全、曾明田、黃水泉、胡美玲、林貴煌、謝祥雲、謝佰榮、丁永全、廖政典、李欽福、余木發、吳永銘、連建雲、陳忠志、賴弘祺、蔡龍鵬、陳芳民、陳逸修、倪照崇、洪文堅、蔡瑞文、范益誠、張建興、康昭太、連震東、張志啟、陳聰穎、曾全銘、許時能、李誠郎、陳慶鵬、張金全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騰基、吳倍昌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任命楊添成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少華為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莊佩樺、丁榮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日

任命郭盈村為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總幹事。
任命丁明輝為雲林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行忠、吳顯順、黃朝坤、吳福訓、吳坤宗、楊政臺、黃明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智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蘭心、施議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世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勝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日

任命鄭碧雅、黃文成、林旻諄、鍾聰榮、劉文才、王鴻祥、葉明恭、趙貴榮、曾建銘、陳文富、張春福、溫文貴、洪瑞裕、馮健雄、田昌德、李瑞光、張文達、全昌華、劉鐵真、蕭仁武、林明生、張成虎、林卓材、劉原宏、李英柳、洪慶家、林盛健、于文華、黃信雄、黃明進、李慶熙、林文欽、黃慶祿、楊玉清、張繼卿、邱祺芳、石玗、葉芳良、林文祥、洪同安、黃龍田、曾天鴻、楊旻樺、潘協昌、邱敏程、黃證潔、陸英河、黃介龍、王正吉、許開男、鍾兆生、洪耀彬、陳宏南、孫俊德、陳建宏、吳大成、林進發、王勝學、許文鐘、劉文德、林慶良、朱文應、蘇建榮、蔡明春、朱文正、蔡聰榮、陳孟佐、鍾進德、成德中、曾國明、張高瑞、賴瑞源、侯俊福、洪義勇、黃仁忠、陳信成、黃繼賢、黃永銓、蘇文良、洪添丁、蔡晨益、陳永斌、賴豪君、呂鴻成、林昌茂、李秉修、李烱煌、阮冠博、簡福助、吳文億、趙魯峯、陳鏡如、劉志龍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趙錫民、林大欽、王秉軍、陳立武、郭子丞、張維真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韋廷、鄭元善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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