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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2379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03月19日 號次:第6512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六日

任命曾天賜、黃志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陳文宗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
任命郭大文、張功漢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七日

任命姚奉純、王家興、李政達、陳榮志、楊瑞富、胡基南、莊安靜、呂志能、許晉滄、林進祿、許宋任、童有為、郭博安、許榕欽、洪順文、楊鴻祺、謝順清、陳冠陸、黃祈福、鍾滿盛、鄭樹寶、李贊正、陳森榮、黃元明、謝其昌、黃士益、顏憲政、楊閎焜、賴文卿、林文樹、陳永騰、張晴龍、蘇國銘、顏權英、鍾天祐、吳忠楠、張聖崇、劉銀成、許慶源、劉清明、楊勝人、張振康、謝前灝、施士文、黃順吉、黃振郎、劉銘山、蔡自哲、陳文發、楊洪昌、曾仰杞、張明煌、陳清棻、黃年宗、張士男、鄭光臨、毛瑞琦、梁武龍、戴清賈、葉國田、林冠竹、陳錦宗、林文貴、柯建安、何榮發、鄭豐源、凃清林、吳承容、吳道明、吳振東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日

任命吳萬順為內政部土地測量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日

任命張正勝、林秋吉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穎盛、許有甫、羅世昌、林曾美、孫義興、李清福、孫銘生、李明同、陳建興、陳文賢、魏榮林、陳進皇、張讓光、黃龍興、劉韋良、廖淳彬、李明杰、黃元聰、吳錫雅、梁振富、王致平、賴廷任、吳志杰、陳兆挺、周繼發、陳國堅、王乙景、蔡英宏、吳政益、汪建龍、王坤誠、魏志功、朱益良、蘇德輝、陳炳朝、吳條川、陳錫賢、陳錫勇、張輝萬、陳瑞賢、黃正乙、曾義舉、馮清發、王強立、卓清隆、許慶鐘、賴柄榮、吳長濱、何啟、黃光昭、陳仁龍、蕭煥烈、洪清嚴、張明雲、曾雅芬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盧麗雲、陳暐明、何元吉、宋雲玉、許文華、洪慶龍、魏懋修、鄧樂峰、呂英昆、楊昭男、陳永銘、林文哲、黃文泉、林榮輝、黃國書、高景松、余冠霖、鄭中財、陳民福、薛政賢、高志成、朱超群、倪進祿、林義雄、蔡學宗、張晉耀、郭泰伯、許春霖、陳福得、許秋煌、郭同志、劉耀輝、黃新明、許順益、陳英漢、黃永慶、黃瓊煥、錢燦輝、林文邦、何蓮芳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

任命陳阿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施彰樹、林鴻忠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榮楠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鍾文毅、簡益章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蔡國雄、劉宗丁、李進富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昭如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趙國興、莊長富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王唯治、徐明德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孟曉東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朱蔚菁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蔡文雄為臺中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朱武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房庾靖、宋蕙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素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瑞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財福、林連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志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晏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

任命黃裕彰、黃羣皓、李金璋、林信宏、孫光中、陳建志、曾寬榮、黃榮華、歐國雄、林勇國、蔡有欉、許銘松、陳信宏、邱發棟、李慶雲、蘇海敏、鄭榮福、吳昆雄、陳金獅、蔡良華、林燕松、許文祥、蘇文堅、尤啟明、方照仁、陳良屏、陳建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

任命徐隆盛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李秀稜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陳德明、張能通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蔡正村為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張美紅、李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惠瑛、方麗玲、許金銓、鄭寄萍、邱瑞昊、邱碧玲、王華芝、謝文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

任命張炳川、黃國華、柳亭毅、彭玉明、洪榮清、張簡明成、劉遠貴、曾仁彬、汪俊成、王祉傑、李康偉、蕭誠益、王福壽、方炳歡、黃國成、陳合益、蘇正國、黃男進、曹宗敏、楊炎秋、黃博建、李再添、許益堂、吳明坤、黃富文、徐勉、陳忠成、李俊宏、劉信吉、丘國正、蕭新祐、林楠城、韓瑞雄、韓明貴、陳傳吉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郭志祥、廖安然、羅立德、蔡志銘、劉信顯、黃英雄、謝天憫、魏志文、謝耀宗、黃中勇、劉明壽、潘復漢、鄭清民、曹貴洲、蔡連忠、陳榮旗、陳祥文、王孟斌、曾文瑞、陳斌宏、趙平清、張連成、陳銘麟、李萬能、陳文得、陳明山、阮武榮、潘文雄、陳志榮、洪博耀、涂榮光、陳文成、丁紹恭、林貫俊、陳明文、侯正雄、陳俊華、劉昭仁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董文斌、李俊宏、曾松柏、高偉恭、童雅黎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景宏、陳志仁、張仕杰、詹前洋、黃勇達、姚榮政、陳哲瑋、黃士哲、江誌偉、翁至言、陳昭廷、黃禎駕、陳羿良、林聖凱、黃任賢、廖順淋、陳鵬州、邱義臺、趙家侖、呂承吉、蔡明宗、陳建宏、章朝政、王玨瑋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