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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2年06月11日 號次:第652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
華總二榮字第○九二○○○九六四四○號

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麥春福,資賦聰穎,敦厚謙和,孝悌傳家,夙著鄉里。早歲負笈東瀛,獲日本近畿大學商業經營學士學位。學成返臺,接長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凡三十六載,調節金融,服務工商,福國利民,譽滿鄉邦。迺以基層望重,膺選淡水鎮民代表會主席,蟬聯七屆臺北縣議會議員並連任三屆副議長,致力地方自治,推動基層建設,富裕民生,裨益社會。嗣任臺灣省政府顧問、省政府委員,襄贊省政,獻替良多。晚歲膺聘行政院顧問、總統府國策顧問,建言國是,廊廟蜚聲。公餘任臺北縣國際獅子會會長等職,熱心公益,聲華益懋。遽聞溘逝,悼惜殊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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