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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公布日期:92年06月25日 號次:第6530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一一四九○○號

茲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財政部部長 林 全

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布

第二十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
增註
一、輸入歸屬本章之調製或保藏整粒、切絲、切片之乾香菇,酸漬或油炸者除外,依稅則第七章乾香菇所定稅率徵稅。
稅則號別及貨名 稅率
第一欄 第二欄
二○○三一○一○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香菇 四○% 二五%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