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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08月06日
號次:第653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特派呂秀蓮為中華民國慶賀巴拉圭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特派劉武哲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任命高秀蘭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玉惠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俊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志鴻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張萬興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謝芙美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徐享崑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鄧陽僖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彥麟為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金允成為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紹元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國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建曄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
任命林泊佑為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潘文忠、張邦熙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雅玲、范明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倩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世安、徐之正、徐廣梅、林鼎棟、李俊文、蔡逸懷、鍾曉婷、李志強、張志鴻、涂淑寶、洪志明、顏淑惠、鄭家銘、張美惠、趙永楠、蔣本芝、李長奎、邱繼弘、李昌煥、謝淑貞、鄭傑文、李俊毅、袁仲宇、盧家惠、王金詮、張文成、鄭元康、王世奇、黃國根、邱德政、林炎昌、李宜娟、江育德、余嘉惠、潘守保、林松槿、林宜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日
任命吳春安、王天賀、胡虔誠、盧建福、陳志熀、張慶芳、施建勝、洪建和、李義仁、張簡政裕、謝進安、鍾滿財、羅長春、胡挽中、鄭博文、涂善雄、鄭朝輝、董王家、李吉益、吳清源、王俊凱、黃銘龍、許啟峰、朱銘仁、郭潮懿、葉金農、黃世傑、洪有俊、湯清榮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任命顏春蘭、黃細清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惠美為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蘇敏硬為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洪光煊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蕙如為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張銘珠為高雄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
任命陳阿賓為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派李正安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四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林一斌為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辜炳珍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視察。
任命王永萍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志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中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蓮、林美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啟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銀、梁大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義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