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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暨編製表
公布日期:92年08月13日
號次:第6537號
中央研究院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
發文字號:人事字第0九二0二三四九七0一號
修正「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條文暨「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編制表」。
附「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條文暨「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編制表」。
院 長 李遠哲
修正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第二十一條條文
第二十一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研究人員暨研究技術人員 164 ∣ 231 一、研究人員除特聘研究員外分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研究助理、助理五等;研究技術人員分研究技師、研究副技師、研究助技師及技術助理四級,其員額視預算編列及實際情形配置。二、均聘任。
高級分析師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1 ∣ 2
高級管理師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1 ∣ 2
高級設計師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1 ∣ 2
編審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5 ∣ 22 內十一人得列簡任。
技正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3 ∣ 4 內二人得列簡任。
分析師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1 ∣ 2
管理師 薦任 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2 ∣ 3
設計師 薦任 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1 ∣ 2
組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12 ∣ 17
技士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8 ∣ 11
技佐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8 ∣ 12 內六人得列薦任。
助理管理師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3 ∣ 4 內二人得列薦任。
助理設計師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3 ∣ 4 內二人得列薦任。
辦事員 委任 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6 ∣ 8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4 ∣ 5
合計 233 ∣ 331
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二十」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