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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 副總統盼監察院於最短時間內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法案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有關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議題之說明
中華民國108年04月12日

總統府今(12)日下午召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由召集人陳副總統主持,會中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議題,請監察院就規劃進度進行專案報告。

監察院在會中提出報告,該院人權保障委員會自107年3月起組成專案小組,歷經8次小組會議,就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法案之制定及修正進行討論,下週一(15日)將就院內尚未達成共識的部分再次召開會議研商,並表示將儘速完成相關法案之研議。

聯合國於1993年通過《巴黎原則》,倡議各國政府建立一個獨立且有效能的人權機構。多年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針對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持續討論積極推動,國內相關公民團體亦關注此議題,並呼籲政府儘早設置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蔡總統上任以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多次討論,106年11月22日第29次委員會議已聚焦設置於監察院,決議將諮詢委員意見送請監察院研議參考規劃具體設置方案。

副總統於會中表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於第29次會議做成決議,請監察院研議規劃迄今1年餘,尚未提出草案。目前立法委員已提出相關法案,由於社會各界強力催促排案審查,希望監察院的草案能儘速送立法院一併討論。會中亦有多位諮詢委員發表意見,並建議監察院參考相關人權公約的要求,希望在規劃時納入將監察委員分組分工的概念,使我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夠兼顧消極保護與積極促進兩大面向的人權保障功能。

最後,副總統裁示將諮詢委員意見送請監察院參考,期盼監察院能在最短時間內提出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