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英九先生(1950-),祖籍湖南省衡山縣,香港出生,一歲多隨家人來臺定居迄今。獲臺大法律系學士、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民國70年學成歸國,先後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蔣經國總統英文秘書,參與解除戒嚴以及開放大陸探親幕僚工作。77年出任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奉命設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並擔任執行秘書,推動制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設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開展兩岸制度化交流。80年轉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特任副主任委員,並當選第二屆國民大會全國不分區代表,參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制定工作。82年出任法務部長,推動肅貪、反毒、掃黑、查賄選及獄政改革,績效卓著。87年與91年兩次高票當選臺北市長,打造臺北成為「世界級首都」,多項國內外評比名列前茅。
97年3月22日以史上最高的765萬票(58.4%)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5月20日就任,促成臺灣二次政黨輪替。101年1月14日再以689萬票(51.6%)連任第十三任總統。
97年就任四個月即面臨全球金融海嘯,立即七次降息、全額保障銀行存款、推出5年5000億元擴大內需政策、發放消費券每人3600元等多項措施,安然度過金融風暴。99年經濟成長達10.63%,為23年來新高,排名世界第7。100年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評比各國競爭力,臺灣名列史上最佳的全球第6名。在三年連續遭逢歐債危機與全球出口萎縮後,103年經濟成長仍達3.92%,是睽違16年後重登亞洲四小龍之首;105年,國際貨幣基金(IMF)公布以「購買力平價」計算的人均GDP評比,我國為46,783美元,排名全球第21,八年進步11名,超過英、法、加、丹、日、韓等國。
在內政上,精簡中央37部會為29部會;25縣市合併升格為6都16縣市。實施募兵制。完成兩稅合一扣抵減半,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完成幼托合一。實施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推動二代健保,擴大社會救助,受惠民眾自26萬人增至70萬人。掃蕩黑心食品,油電費率市場化、發展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致力節能減碳。提前完成五楊高架公路與花東鐵路電氣化與瓶頸段雙軌化。發展觀光,104年臺灣境外訪客首次超過千萬人次,人數增加近三倍。積極推動農地活化與農村再生,休耕農地減半,農民收入增加。改革老農津貼,杜絕冒名弊端,節省大量經費。
加入區域經濟整合,99年與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100年與日本簽訂《臺日投資協議》;102年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簽訂《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與《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在兩岸關係上,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並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簽署23項協議。103年2月,雙方主管兩岸事務機關首長首次會晤,互稱官銜。104年11月7日,在尊嚴與對等原則下,與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先生在新加坡會面,為兩岸隔海分治66年後雙方領導人首次歷史性會談,進一步打造兩岸永續和平的基礎。
在對外關係上,推動「活路外交」,對外援助秉持「目的正當、過程合法、執行有效」原則,鞏固與22個邦交國邦誼,增強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提升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的領袖代表層級至前副總統、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參加分別睽違38年與42年的「世界衛生大會」(WHA)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年會,是1971年離開聯合國後最大外交突破。105年3月,予我免簽、落地簽國家(地區)自李、陳前總統時代之54個增至164個。我國護照好用程度,全球排名第25。完成《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五項國際人權與反貪公約的批准與內國法化工作。
務實處理對外爭端,確保國家最高利益。對於釣魚臺列嶼主權爭議,101年8月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堅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合作互惠、共同開發」原則。102年4月,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解決兩國40年漁業糾紛。104年5月再提出「南海和平倡議」,11月與菲律賓簽訂《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亦解決兩國40年漁業糾紛。105年1月28日,登臨南沙太平島,提出「南海和平倡議」路徑圖,重申主權並確認太平島法律地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上的「島嶼」而非「岩礁」,並承諾將太平島打造為和平、低碳、生態、科研之島,以促進區域和平與合作。
民國105年5月20日任期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