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任 陳總統水扁先生
陳總統水扁先生(1950-),臺南縣官田鄉人。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民國70年,當選臺北市議員,從此踏入政壇。76年加入民主進步黨。78年底當選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81年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任內參與推動廢除刑法第100條、軍政軍令一元化等立法工作。83年,當選臺北市升格直轄市後首屆民選市長。任內革新政府便民服務,加速捷運建設,推動城市外交。
民國89年3月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呂秀蓮為副總統。93年與呂秀蓮連任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
於總統任內,在內政方面,陸續完成基隆河整治工程,貫通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興建臺中清泉崗國際機場,開發中部科學園區,改善大高雄地區飲用水,興建高雄捷運系統。為強化金融服務業,於民國90年實施「一次金改」,93年實施「二次金改」。
在社會安全方面,為保障農漁民、婦女、勞工、老人等弱勢團體,先後完成兩性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國民年金法的立法。
在族群政策方面,成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設立客家電視臺與原住民電視臺,研擬「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推動原住民族自治。
在外交事務上,積極爭取加入聯合國及參加「世界衛生組織」(WHO),均因中共阻撓而未能如願。惟民國91年1月,我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
在兩岸關係方面,民國89年5月20日的就職演說,公開提出以中共不動武為前提的「四不一沒有」:「不宣布獨立、不更改國號、不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91年主張「一邊一國」,強調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對岸亦於94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96年宣示「四要一沒有」:「臺灣要獨立、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臺灣沒有所謂左右的問題,只有統獨問題。」
民國97年5月20日任期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