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後歷任總統
第7~9任
李總統登輝先生
任期起迄
民國 77 年 1 月 13 日至 89 年 5 月 20 日
1988.01.13-2000.05.20

李總統登輝先生(1923-2020),臺北縣三芝鄉人。美國康乃爾大學博士。
民國61年6月,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並兼任農復會顧問。67年6月,出任臺北市長,先後推動多項重大建設,包括興建國民住宅、規劃臺北副都市中心及信義計畫、興建翡翠水庫和臺北市快速道路;遷徙市內工廠至郊區、更新臺北市下水道系統。70年11月出任臺灣省政府主席,任內促進農業改革及城鄉平衡發展,並訓練八萬農戶為農業建設大軍,推動稻田轉作六年計畫,解決農業產銷問題。
民國73年,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七任副總統。
民國77年1月,蔣經國總統逝世,繼任為第七任總統。79年3月,經國民大會選舉為第八任總統,李元簇為副總統。85年3月舉行我國首次總統直接選舉,當選第九任總統,連戰為副總統。
於總統任內,大力推動民主改革。自民國79年開始積極推動憲政改革,先後完成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國會全面改選,地方自治法制化,臺北、高雄兩直轄市長及臺灣省長直接民選,總統直接民選,精省等重大改革。
經濟內政方面,民國80年起推動「國家建設六年計畫」,加速國家現代化。82年提出「振興經濟方案」、83年訂定「十二項建設計畫」。85年12月召開「國家發展會議」,就憲政體制、政黨政治、經濟發展、兩岸關係等議題,達成192項共識。
在外交事務上,積極推動務實外交政策,數度出訪邦交及非邦交國。民國82年9月起,多次向聯合國叩關,均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力阻攔而失敗。83年1月,推動「南向政策」,與東南亞國家發展經貿關係與技術合作,84年6月訪問美國,為我國元首首次訪問美國。在參與國際組織上,80年11月間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81年9月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成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觀察員,84年1月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採認延續我國為觀察員之資格。而在總統任期的最後一年,主張以「特殊國與國關係」定位兩岸的關係。
民國89年5月20日任期屆滿,109年7月30日病逝,享壽98歲。
大事年表
蔣總統經國先生逝世,依憲法規定繼任中華民國第七任總統。
代理中國國民黨主席。
主持國家安全會議,通過訂定《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辦法》。
中國國民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為國民黨主席。
提出「務實外交」理念。
公布《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
公布《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
率團訪問新加坡,開啟「務實外交」。
全面實施農民健康保險。
我國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申請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就任第八任總統,表明修憲決心,頒布特赦令,特赦呂秀蓮、陳菊等20人。
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並擔任主任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成立。
推動國家建設六年計畫,加速國家現代化。
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國家統一綱領》。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
第一屆國民大會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完成第一階段修憲任務。
宣告動員戡亂時期於5月1日終止。
明令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公開表示臺灣願意暫時接受「雙重承認」。
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之《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出爐。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案」,排除思想叛亂入罪。
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八條憲法增修條文,完成第二階段實質修憲。
立法院三讀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國家安全法》,大幅解除黑名單,裁撤警備總部。
我國與南韓斷交。
我友邦尼加拉瓜於聯合國發表政策性演說,呼籲聯合國面對「在臺灣的中華民國」缺席問題 。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受理我國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申請入會案,並取得觀察員資格。
海基會法律服務處許惠祐處長與大陸海協會諮詢部周寧副主任舉行「香港會談」。
《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生效,金門、馬祖廢止戰地政務,實施地方自治。
首次「辜汪會談」在新加坡舉行,簽署四項協議。
中美洲七國友邦在聯合國為我國參與聯合國問題提出的「設立研究委員會案」,遭聯合國總務委員會封殺。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開始舉辦「非正式領袖會議」,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派代表參加。
提出「生命共同體」治國理念。
公布《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總統擁有國防、外交、大陸政策決策權。
行政院長公布未來六年施政目標以參與國際組織及「南向政策」為首。
海基會代表焦仁和與大陸海協會代表唐樹備,在北京展開「焦唐會談」。
前往菲律賓、印尼與泰國進行為期八天的「破冰之旅」。
我國與菲律賓合作開發的「蘇比克灣工業區」動土,跨出「南向政策」的第一步。
美國公布「對臺政策檢討報告」,增加確保臺灣自衛能力軍售、提升高層互訪與官署洽公、支持臺灣以非國家立場加入國際組織。
發表與司馬遼太郎的對談<場所的悲哀>,提到「國民黨是外來政權」及「生為臺灣人的悲哀」。
前往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南非、史瓦濟蘭等四國進行國是訪問。
國民大會三讀通過第九任總統由公民直選的修憲案,並將原通過之18條增修條文重新整理為10條,完成第三階段修憲工作。
駐美國代表處更名為「臺北駐美國經濟文化代表處」。
舉行行憲以來第一次臺灣省首長與直轄市長選舉。
發表《經營大台灣》一書,揭櫫「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的治國基本構想。
中國共產黨總書記江澤民發表對臺八點看法(江八點)。
「世界貿易組織」(WTO)採認延續我國為觀察員之資格。
「二二八紀念碑」落成,代表政府公開道歉。
正式開辦全民健康保險。
前往阿聯及約旦訪問。
主持「國家統一委員會」,就兩岸關係發表六點主張。
前往美國進行為期六天的私人訪問,在母校康乃爾大學發表<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演說,這是我國元首首次訪問美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在臺海試射導彈。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我國總統大選前夕宣布進行演習。
國安會丁懋時秘書長在紐約與美國國安會高層會談臺海局勢,提升臺美政府交往層級。
美國柯林頓總統派遣獨立號、尼米茲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巡防臺灣海峽。
當選中華民國首任民選總統。
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
表示應秉持「戒急用忍」原則因應兩岸當前關係。
在光復節談話中提出「心靈改革」。
召開「國家發展會議」,達成凍結省級選舉、總統提名閣揆無須立法院同意等共識。
「 亞洲金融危機」爆發。
立法院三讀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並明定2月28日為「和平紀念日」。
國民大會進行第四次修憲,通過精簡省府組織、取消立法院閣揆同意權、增加倒閣權,總統可解散立法院,取消教科文預算下限。
啟程訪問巴拿馬、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巴拉圭等國。
我友邦尼加拉瓜等九國向聯合國提案,要求撤銷第2758號「排除中華民國席次」決議案,但遭封殺。
接受德國《明鏡週刊》專訪,說明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適用「一國兩制」。
美國柯林頓總統在上海說出對臺「三不」:不支持臺灣獨立;不支持一中一臺、兩個中國;不支持臺灣加入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
第二次「辜汪會談」在上海舉行,我國代表辜振甫先生並前往北京與江澤民見面。
亞洲首座人權紀念碑在綠島動土。
出版《台灣的主張》一書。
接受《德國之聲》專訪,首度提出兩岸的「特殊國與國關係」。
美國柯林頓總統公布對臺灣與中國大陸關係的三個支柱:「一個中國、兩岸對話及和平解決」。
國民大會進行第五階段修憲,國代自第四屆起改為政黨比例代表制,立委自第五屆起任期改為四年,並訂定國代的婦女保障名額。
臺灣發生規模七點三的地震,造成「九二一震災」。
發布緊急命令,全力救災。
美國眾議院通過《臺灣安全加強法案》。
民主進步黨陳水扁先生當選第十任總統。
國民大會進行第六階段修憲,完成國大虛級化,改依政黨比例產生任務型國代。原國大職權如補選副總統、人事同意權、修憲提案權和提案罷免正副總統悉數轉移立法院。
卸任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