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第7屆監察委員候選人訊息
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115年7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監察院組織法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監察委員(含並為正、副院長)人選共29位,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總統核定設置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負責各項審薦事宜(依慣例不包含正、副院長),襄助提名工作。為廣納各界賢達,審薦小組決議自115年3月10日起至3月31日止,計22日,公開接受相關機關、學校、政黨及公民團體等社會各界推(自)薦優秀人才。
請於115年3月31日前,將推(自)薦書以掛號郵寄100006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以郵戳為憑。
聯絡電話:02-2320-6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