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告內容
用人單位:公共事務室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人
名 額:正取1人,候補1人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文筆流暢,具公務機關撰擬公文工作經驗尤佳。
三、具工作熱忱,時常關注時事,需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項目:
一、處理人民陳情相關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本職務係代理本府人員娩假及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自實際到職日至該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復職前一日止(預估115年10月至116年6月間,視實際需要延長僱期),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月支報酬:新台幣38,948元以上,並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實際學經歷、公務機關年資條件敘薪。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115年10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工作經歷之佐證資料(如有併請提供)等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請於115年10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具以下資料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總統府人事處」(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共事務室第三科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320-6434 李先生。
1.履歷表1份[請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末請親自簽名];
2.自傳或簡要自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經歷之佐證資料影本(如有併請提供)。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依業務單位實際業務需要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來府接受公文測試(項目: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以本府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 11 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及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另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內部徵選作業使用,並於應徵職缺徵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