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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告內容

總統府徵求職務代理人公告-人事處科員

用人單位:人事處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人

    額:正取1人,候補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細心謹慎、認真負責,具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人事業務經驗或其他公務機關任職經驗者尤佳。

主要工作項目:

一、辧理聘僱人員人事管理。

二、辦理本府所屬機關人事管理。

三、辦理薪俸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甄選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於1157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具以下資料逕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 總統府人事處」(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320-6656 李小姐。

1.履歷表1份[請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末請親自簽名]。

2.自傳或簡要自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相關實務經驗或佐證資料影本。或可採線上報名方式,於115712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工作相關實務經驗或佐證資料等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經書面初審後擇優通知面談,應徵履歷資料由本府妥慎保管,僅供此次徵選作業使用,並於徵選結果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工作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38,948元以上,並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實際學經歷資格條件敘薪。

四、本職務係代理本府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期為1157月至115106日或該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復職前一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聘。

五、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2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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