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公報查詢

點閱數:1256
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10年11月17日 號次:第7572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

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0880號
 

司法院前大法官史錫恩,博約碩學,操履清正。少歲卒業國立中央大學法律系,旋登司法官考試金榜,開展懲惡揚善本志。歷任彰化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兼庭長暨最高法院推事兼書記官長等職。調派檢察官期間,查究農藥施用不當,探求食安公害議題;悉力海關走私督緝,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察隱辨微,擿奸發伏。於桃園地方法院院長任內,潛心青少年犯罪防治,研訂量刑參考準據;亟求裁判恰適妥慎,完備訴訟審級制度,片言折獄,務實日新。復膺任第五屆大法官,協成國會定期改選,確保民主憲政運作,剖釋詳贍,理近旨遠;竭智殫誠,通觀全局,曾獲頒一等司法、一等功績獎章等殊榮。暇餘勤攄篇籍,造詣湛精,尤以憲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等專著標稱。綜其生平,弼教典刑以彰公義,高懸明鏡而匡人權,直聲令績,允孚輿望;流風德劭,矩範芳傳。遽聞遐齡長逝,軫念曷勝,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邦賢之至意。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