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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9年08月19日 號次:第7501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任命劉錦慧、吳鴻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振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國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紀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進發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景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仲明、陳昱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曉娟、張坤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秀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家海、許程翔、陳益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文安、陳冠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清、邵仁中、宋映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裕仁、范雅筑、簡千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昕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中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琴、王心怡、龔嘉梅、陳珈潔、林欣靜、汪月玲、石曉芸、邱淑利、龔柏萃、湯惠芳、朱亮彰、林侑仕、羅伊安、陳芝箖、葉書毓、廖貞音、黃新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聖凱、蕭聖翰、辜呈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嘉希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証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宥樺、賴敬原、孫綱、林友信、蔡明達、黃靖婷、邱瑞國、郭文雄、盧恒安、王冠云、張瓊云、林孟君、張家瑋、鄭淑怡、呂亞馨、林正雄、葉玉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時瑋辰、葉育宏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