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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10月07日 號次:第721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任命黃振能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隊長,蘇慧雯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黃英貴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俊芳、林俊良、徐靜儒、林清江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隊長。
  任命聶繼榮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洪淑春、黃昌宏、劉風烈、蔡幸珠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陳潤卿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陳美珠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陳金標、陳玉景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施耀甲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林義雄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林文彥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林綺芬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朱筱麗為國立中正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忠孝為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鄭運月為國立聯合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蘇旭存、張忠森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李宏錦、伍榮春、王北齊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王之郴、胡興勇、陳孟真、單培祥、秦太龍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馮素華、魏得寶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陳秀芬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史攸南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胡心毅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玲蘭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李長明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永茂為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張礽達、孫承一、葉長青、黃俊修、鄭國明、林世偉、秦少興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歙明、何世馨、辜治平、吳延燦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林中輝、宋樂怡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容輝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伯卿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高源興、張林淯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忠彥、洪德昌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仝智利、李復田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彥文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孫山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王澤民、劉清安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仙友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常健平、許明強、紀宏明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宗南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姜建明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大猷、朱源祥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進添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尤延熹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大明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志興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劉文斌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俊生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羅永豐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潘仲隆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信安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汪仁成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許張傳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華君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孝昌為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興華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王邦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劉邦繡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黃彩秀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分署長,李菀芬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詹東盛為法務部矯正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洪天龍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鈞陶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俊男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徐世通為經濟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黃裕峯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楊傳國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分處長,張玉英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洪淑敏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傅勝治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藝峰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楊景翔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賴建信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李君禮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玲慧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國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周素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楊佳惠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李凌雲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顏辰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白秋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
  任命盧胤雯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妙心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世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黃偉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四郎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羅光榮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曾美幸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尤正才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榮順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怒潮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阮靜如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吳至敏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可鑑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徐文彬為考試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尤坤錠為銓敘部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帥華明、林榮國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廳長,高慧雅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梁勳烈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黃信、石婉婷、陳佳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書帆、林鈺涵、陳敬函、呂宛竹、柳秀枝、林明珠、李建鋒、王堯民、楊燕菁、戴慧玲、康哲銓、黃至豪、黃卓然、林俊逸、郭瑞穎、姚怡君、柯致正、余碧芳、吳雨珊、林煥軒、程皖琨、葉小嘉、李裕文、李雅雯、王惟、林映儒、王君瑋、黃郁方、黃志平、廖丁詮、鄭閔中、謝志強、張文馨、陳志強、許鈺婷、陳怡臻、詹舒雲、李啓弘、鄭婷月、陳奕澄、胡鉦忠、金國平、王南統、張俊郎、張富程、陳啟文、蕭傑仁、石宛代、顏育瑩、翁曉茹、鄭道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勇慶、陳曉緣、朱純嬅、歐思含、陳集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倫、江舜琦、洪幸伸、宋家瑩、吳振男、陳銘宏、李錦芳、李筱雯、林宛蓉、林岳樞、王意閑、楊芳銘、張靜宜、吳博合、曾巧蓉、鄭可欣、李怡潔、劉姿伶、黃怡玲、林佩瑜、鐘巧真、鄭文音、張意屏、簡淑苓、王國榮、劉秋君、李奇鴻、區宏光、黃德興、李苓均、黃明田、吳雅萱、李佩真、陳裕仁、陳慶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瑞祥、葉至毅、曾安鵬、王妤莛、張耿豪、施喻懷、陳映璇、莊賢達、王奕智、楊深惠、謝沛芸、王雅琪、黃吉正、蘇于婷、許良瑋、劉偉恩、陳品翰、黃宸筠、廖婉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舜菁、莊憶欣、莊乃欣、張智奎、何昭蓉、黃俞樺、陳志嘉、曾耀寬、汪敬勳、張又仁、鍾俊安、藍元駿、林縈婕、劉碧雲、黃珮俞、陳盈穎、高玉婷、盧意婷、趙健宇、鄭雅文、徐偉凡、吳蕙均、劉怡杰、王文均、周俞穎、黃志宇、劉智惠、黃柏森、黃胡群、江淑媛、陳文君、王心邑、劉宇軒、黃建勳、劉宜軒、鄭文美、黃資芸、王詩瑀、陳俊元、李芝瑩、李品儒、劉濬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立慈、凃宜璇、陳怡琳、陳君弢、張維珊、林威佑、劉宥言、王培欣、黃可言、鄭羽庭、梁琡美、周宜靜、曾楷扉、張惠斌、洪兮雯、趙持勇、蔡濰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艾伶、洪詞薇、楊雅琳、許馨云、吳仁偉、蘇晏玲、高晨瀚、謝瑩蓉、施雲瑞、施昱宏、林宜靜、林軒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育英、蔡宜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敏軒、劉貞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鴻文、林俐蓉、林孟青、李孝丞、趙隆瑞、蔡宛真、林彥宇、林君薇、廖介宏、洪新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沛穎、陳佳汎、張智閔、賴紫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軒德、黃盈銘、陳學慷、張哲嘉、葉易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奎瑾、隋承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世偉、楊政衡、蔡雯淇、楊尚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誌君、薛文婷、游文瑞、杜皖琪、吳詩婷、葉盈偵、蘇河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郁雯、賴佳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怡臻、洪瑞君、謝博行、黃榮吉、胡永明、林綾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汝雅、曾信傑、潘旻蕙、陳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嘉璟、鄭美華、呂禮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鈞、林宛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怡庭、鍾宛庭、鄭保仁、黃建雄、劉治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易欣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星輝、廖芳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毓秋、周冠彣、黃珮瑜、薛文心、鄭雅云、黃薏寰、陳光智、黃意容、文柏儒、陳宜君、林靜怡、鍾雅鈞、鄭瑄融、林彥慈、張翠芬、歐昊岳、蔡志勇、王詠太、朱素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伸、陳毅堅、張新源、鄭昌明、羅志達、郭玫君、鍾文禎、魏信宜、王守誠、洪德旺、徐建智、鄭伃君、林芳儀、劉宇珣、呂亞樺、廖文怡、劉蕙瑜、卓俊龍、李峑毅、顏永健、蘇小芬、鄭翰緯、陳瑩儒、蘇矩羽、曾祉融、洪鈺雯、蕭亦汝、林世維、黃雅萱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徐曉盈、朱茂英、陳信介、陳儀眞、彭孟彬、楊渝嫻、楊淳婷、劉岱艷、張修誠、郭馨怡、黃琬婷、侯泳良、楊凱舜、黃俊評、陳建夫、梁順凱、吳虹諭、李明展、林信嘉、石欣宜、徐義東、黃凱臨、李宛麒、譚景全、林永昇、李璿玉、陳世熙、林聖芬、葉家明、許敦皓、洪台榮、葉帝廷、柯丞遠、許智明、周祐靖、邱唯傑、李宜芳、曾鈺、王勝龍、賴學翰、鄭淳佑、伍峻廷、林弘郡、黃微蓉、藍尹岑、傅星錡、徐穎珍、黃薈霖、宋瑞屏、賴重瑄、林哲毅、劉子綾、王冠閔、范心瑜、陳俞靜、陳清志、許瀞文、林子琪、黃郁雅、姚佳億、劉錫謙、石灯雄、林芝宥、李宜玲、劉俊易、陳冠文、翁哲凱、王儀嫻、王俊堯、李浤睿、馬旭賢、鄒騰傑、陳典筠、林雅琪、劉思岑、林志澤、呂宗餘、鄭文豪、楊仁和、徐祥獻、胡家華、謝瀛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忠成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張景程、張淑芬、廖志銘、陳卿綺、顧哲嘉、胡力文、陳偉正、王則閔、彭勝權、林旭昇、張基峰、張修文、陳計良、劉冠廷、藍智耀、洪宗齋、何劭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萃芳、呂丁旺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游儒倡、陳舒怡、張惠菁、洪三峯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許嘉龍、邱文中、林俊傑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鄧定強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鍾曉亞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周盟翔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張凱傑為檢察官,尤開民為候補檢察官。
  任命周東陽、蘇逸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孟焄、郭毓洲、林大洋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周政達、許紋華、林金吾、李媛媛、張惠立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涂秀玲、胡芷瑜、張清洲、洪堯讚、黃渙文、王金洲、李悌愷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洪嘉蘭、陳卿和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麗芳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建忠、郭惠玲、蔡守訓、黃潔茹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張瓊華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任命潘朝智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智宏、王祐仲、張智堯、王靖欽、江集鯉、蔡昀庭、林建閔、許哲銨、林佳德、蔡秉涵、許棋舜、莊佩樺、莊英正、黃啓雯、陳奕州、胡智明、葉欲沛、廖仁傑、林昶丞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