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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2月26日 號次:第7128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

  任命許莉瑩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耕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巧茹、黃郁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

  任命張璠為財政部政務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

  任命吳鳳英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蕭隆淑為中央警察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玉燕為外交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雪梅、阮淑芬為外交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丁再興為外交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丁碧蓮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嘉珍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丁厚夫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熊宗樺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張秀玉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吳津津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林淑真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張靜瑩、劉家楨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毓娟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嵩茂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蘇世章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葉劉慧娟、周國金、藍坤田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馨文、劉守焜、林順龍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葉丁鵬、胡啟邦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何台棟、呂忠仁、江秀聰、洪志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吳永祿、王漢忠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哲宏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何卓飛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楊明宗為國立成功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呂春嬌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周輝煌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方恬文為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賴政榮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黃維賢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陳世志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葛煌明為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黃建裕為法務部矯正署東成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葉漢潼為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賴明秀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曾莉珍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秀月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介山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王慧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其銓、劉雅玲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邱秀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坤育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派楊春盛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王更陵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瑩芳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莊舜清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楊秀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曾金滿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蔣玉嬋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館主任。
  任命葉素香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章智清、賴鼎新、朱倉慶、蔡期望、許滄郎、方銓鐘、陳瑞興、蔡俊郎、李榮豊、吳文溢、魏健利、蕭仁閔、李仕豪、黃翔俊、吳瑛、胡安慈、吳孟真、楊邵淳、陳立棻、李艾臻、張寶云、胡維麟、唐靜怡、邱棣年、陳淑娟、邵詩茹、張姜姿羽、林宥廷、侯冠廷、梁鳳純、莊富桂、張邁文、張東成、李庭寧、林育如、張勻芃、陳玉璇、張劭儀、楊琇尹、游子正、顏伊君、林彥均、謝孝正、游振明、黃瑞珍、陳青青、任曉婷、汪慧玲、鄒君億、曾雯琳、楊文達、陳金妙、魏秋宜、陳佳君、張芯華、廖珮純、蕭智虔、陳雅琪、張美華、洪堯峰、郭獻文、田佩玉、陳昭瑜、章志誠、林明穎、吳蕙蘋、葉育靈、黃于倢、孫德群、何培慈、黃亭雅、賴亮均、宋瑋琳、楊雅棻、莊媃、謝嘉修、張凱毅、賴慧美、吳靖芳、沈志平、鄭澍豪、蔡輝農、林品妤、饒雅芬、范夢苓、李文芬、鍾媚芳、蔡玉珍、張斌全、陳卓彥、陳卿鴻、廖廷芳、陳筳恩、劉怡廷、薛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啟弘、鍾秀玉、陳永銘、李幃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綉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貞儀、李宛蓁、林家韻、賴郁文、林明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銘峰、唐敏慧、蔣宗倫、黃振銘、劉朝明、林瑞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楚榮、蔡月華、黃素姬、張馨分、洪綺霞、卓淑美、李弘鈺、李菊英、王文山、曾秀絨、廖宗倩、林素汶、張玉秋、尹麗君、洪國峯、梁秀珍、江梓誠、陳強聲、陳翠芳、鄧秋玲、俞舒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文惠、黃正盛、李國平、張國明、陳相如、徐莉芬、鄭智誠、方美珍、葛映嵐、陳德晶、葉瓊吟、蔡惠娜、時思屏、程偉修、董治國、陳羽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顥叡、王敏新、陳昭成、李家瑜、林美莉、游國清、陳月鈴、李寶郎、歐陽玉珍、謝文嘉、李純慧、劉伯雄、李珊慧、張榮田、黃月嬌、許順登、施建丞、黃士娥、林素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匡政、劉學智、侯文苹、黃劭芸、鄭淳尹、李彥翰、洪淑娟、官茂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佾良、李憲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政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韻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育倫、許靜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豐緒、高超伸、施昌成、李宏富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徐金玲、盧映龍、魏欣瑤、尋歆怡、李佳峯、熊宏嘉、蔡秉諭、葉耀鴻、高雅貞、曹君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聖杰、陳素霞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

  任命刁建生為警監特階警察官。
  任命李姵瑤、梁心潔、程淯佐、林怡瑩、張祐豪、余染如、高銘顯、劉昶陞、張銥凌、林峻右、田修吉、黃嘉宏、蘇全緣、楊敏輝、施並壯、嘪慶霖、林張仲康、李易珍、陳千代、陳義威、賴咸陽、王義進、李國楊、謝德明、黃愛倫、張文聰、張天成、顏慈寬、楊俊良、曾淳玫、胡仁育、黃志賢、陳裕勇、林文政、黃茂雄、黃菁華、宋承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百修、李建慶、于大俊、蔡明甫、周益宏、林士勝、黃明儀、林焙誼、呂右元、陳勤文、謝岳憲、陳錦福、章承融、王士銘、黃雅萍、黃建彰、鍾永能、劉俊龍、陳順榮、鄭榮亮、鄭坤樹、張清雄、周曉智、林順興、吳文雄、林基狄、任俊國、高誠澤、曾文山、鄭偉志、吳新泉、陳建仁、陳國瑋、吳庭有、林建寬、葉易庭、謝政彬、劉智立、曾增富、黃則恭、王崇義、戴家維、李明亮、敬治剛、曾俊明、蔡豐行、朱天尚、王俊智、趙光南、許裏安、丁啟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

  任命卜正珉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李金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鄭敏聰為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吳清潭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錫東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佳航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蔡孟哲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
  任命華英俐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隆易君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馮一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施明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戴順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沈麗玉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月香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江清松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永宋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張文音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俊章為福建省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奕君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賴鎮安為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逸民、陳月麗、吳宜珊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莊澤生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李俊德為彰化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蕭月珍為花蓮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漢文為金門縣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劉文忠、劉政恆、劉康彥、吳克棟、孫德彰、陳怡絢、丁豪勇、劉繼承、羅道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鴻禧、王德富、林志祥、陳姿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段佩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盈盈、郭庭恩、曾翊婷、曹雅荃、楊明軒、張式鑫、王琨山、陳美琴、蔣寧、裘友森、侯雅婷、尚容莉、許至昌、王錫雯、楊舒媛、蔡淑儀、陳玉佩、江紅思、姜俞臣、許馨之、劉峻豪、顏麗珊、簡佳柔、蔡美冠、楊貴茱、羅莉婷、王品惟、林卉柔、洪志成、張晟淵、蔡欣蒓、柯閔淵、陳志晟、吳欣芝、李欣潔、陳昭瑋、陳孝庭、陳玫蓉、蔡明江、鄭力維、黃彥瑜、莊朝鈞、曹明君、姚志銘、簡育文、陳禹覟、盧凡鵬、藍智鴻、陳彥彰、辛文甫、洪孟瑩、曹家麗、黃宥寧、陳虹帆、徐承郁、謝馨慧、范博昇、陳姵君、周慶洪、吳詩琦、蔡芷欣、鄭瀛煌、陳沛儀、陳漢埕、王珮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維擇、趙小玲、曾宗立、蕭學謙、何虹毅、曾鈺君、曾婉琳、賴昱安、許淑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守誠、董淑玲、蘇琇慇、陳秀玲、楊復森、王國恩、薛慧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唐豪、王羿涵、王素綾、蔡燕芳、陳雅芬、任彥銘、洪靜宜、林瓊華、羅弘婉、陳錦玲、劉勝元、謝宜珊、黃譯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怡萍、彭光弘、林婷、許天安、劉子琦、李德光、陳培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田、許碩諺、王孟瑜、陳思穎、陳佳蘭、謝佳妏、劉政德、李欣潔、陳震豪、鄧怡娟、劉晏岑、黄馨慧、楊軫雅、許馨文、洪佟玫、陳浩彰、林政均、鄭珮如、陳思韻、張育誠、林敬庭、陳彥良、謝筱梅、戴正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輝彥、葉昇瑋、陳心怡、鍾義芳、陳秀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彥、鄧惠蘭、曾麗玉、古茂源、曾彥弼、陳美嫻、黎美仁、程薰誼、黃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能賢、張芸禎、詹靜宜、洪佳秀、王惠齡、吳晨郡、劉記宸、陳宗暘、廖建翔、蔡戊裕、陳姿翰、莊于彥、吳堂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嬿菁、吳銘桂、許溱庭、黃振頤、簡耀群、林燕玉、朱育葶、林淑芬、賴若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喬尹、胡綺瑾、張美琴、丁淑華、林芮菁、蘇勝茂、陳映潔、黃千芳、蕭曉晴、陳宜伶、黃涵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育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凃喬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賢德、李品儒、潘秀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肇淇、蔡佩均、蕭薈、蘇俞銘、潘春妙、黃純婷、謝宜茜、陳卉琪、石凱元、何靜怡、胡孝賢、林鼎樺、陳鴻裕、謝政達、李唯泰、林柏辰、王韋勝、王玉潔、彭瑞珍、鄭淑璸、魏文卿、陳淑玫、吳星淵、許美濬、林秋貴、何幸娟、劉月嬌、莊淑敏、郭千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培民、黃心潔、楊聖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傑富、康馨予、黃繻寬、王毓麟、黃靖芳、林淑芬、謝佳男、詹志榮、簡慧君、曾倫、徐竹安、陳坤億、楊景禎、陳豊閎、林鴻霖、蔡桂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宗義、林敏鈴、洪佳君、邱傳翔、白濙慈、王美娟、陳憶慈、邱芝珉、郭宗政、王素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金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文啓、李易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明月、王筳、藍友隆、洪佳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益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邱光賢、劉秦豪、莊子嫻、王品翔、黃冠儒、陳桂瑋、吳梓維、謝宗翰、劉彥廷、吳文仟、張瓊丰、黃聖育、李芳瑜、林育錦、吳宸瑜、周琪敏、呂怡秀、吳秋宜、洪佳利、王儷樺、袁大鈺、范瑞君、陳慧芬、吳佳芬、許喬凱、王敏勇、廖俊賢、戴子誠、張家銓、鄭捷輿、方偉德、張學斌、吳佩樺、陳冠宇、方韻喬、張君輔、徐玉珍、陳冠穎、魏伶如、瞿長怡、鄭惠娟、石碧惠、林佳慧、高瑜璞、陳佳玉、游馨慧、葉冠廷、劉逸中、章法琪、周怡彣、鄭鈺齡、黃硯聖、陳奐宇、張耿禎、陳奇鴻、陳冠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玉意、黃碧雲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

  任命余順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曾百年、梁金南、陳炯佑、蔡政雄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