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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籲請各界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司法院大法官人選
中華民國112年03月22日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公開接受各界推(自)薦即將於3月29日(星期三)截止,審薦小組籲請社會各界把握最後幾天時間,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為國家社會貢獻心力。

為襄助總統提名大法官,舉薦優秀適任人選,審薦小組在3月8日召開第1次會議,並決定自該日起至3月29日(星期三)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自)薦。總統出席會議表示,大法官釋憲職權是國家重要憲政功能,期許審薦小組廣納人才。

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及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攸關臺灣民主憲政發展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由於受理各界推(自)薦期間將於3月29日截止,審薦小組特別呼籲社會各界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後續將秉持公正、客觀立場,襄助總統提名專業、優秀的大法官人選。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推(自)薦書暨相關附件電子檔,均已登載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告」專區(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641);推(自)薦書及相關文件請於本年3月29日(含)前,以掛號郵寄總統府「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敬請把握時間。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