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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送交總統咨文,咨請立法院行使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提名案之同意權
蔡英文總統於今(9)日提名現任親民黨秘書長李鴻鈞先生為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總統府並於今日送交咨文至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監察院第6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懸缺,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鴻鈞先生為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
張惇涵說明,李鴻鈞先生現年62歲,日本大學結構工程學博士,現為親民黨秘書長;曾任立法院第5屆至第9屆立法委員,具備建築工程專業,擁有立法實務經驗,中央問政歷練豐富,亦熟悉政府部門運作。
張惇涵表示,李鴻鈞先生早年負笈日本勤學有成,取得日本大學工學博士學位,學成歸國後進入建築業界,以專業能力獲得肯定;嗣進入政壇為民服務,擔任立法委員18年期間,長期耕耘於交通委員會,嫻熟政府交通建設、公共工程領域等相關重大政策及法案推動過程。其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並曾任立法院「台日交流聯誼會」會長,對促進我國與日本之國會外交多所貢獻。
張惇涵進一步指出,總統為增益監察院運作,充實監察院團隊,以發揮促進政府良善治理及臺灣人權保障之功能,希望結合跨黨派力量,讓監察院運作能夠兼容並蓄、拓展多元視角。尤其政府公共工程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牽動國家建設發展,相信以李鴻鈞先生具建築工程專業,熟稔政府交通建設相關施政,能夠切合監察委員行使職權之實務需求。
張惇涵表示,總統考量監察院組織功能發揮及監察院副院長所應承擔之憲政職責,經審慎考量及多方徵詢後,決定提名李鴻鈞先生為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咨請立法院同意,期盼獲得立法院支持,讓本項人事提名案能順利通過。
提名咨文內容如下:
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懸缺,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鴻鈞為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咨請
貴院同意見復後任命。此咨
立法院
總統 蔡 英 文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