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4年11月09日
有關立法委員邱毅提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前往越南一事澄清稿
有關立法委員邱毅今天提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於90年5月29日至6月1日前往越南一事,公共事務室澄清指出,經查陳前副秘書長當時確曾因公受邀前往越南,並會晤當地官員,此一行程已向總統請假,惟陳前副秘書長辦公室事後未將假單送交本府人事處,因此人事處差假資料中並無記錄。事實上總統府專案調查小組刻正針對陳前副秘書長任內所有請假及出國相關資料進行比對、做深入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
公共事務室指出,陳前副秘書長於90年5月底赴越南之訪問,係我國高層與無邦交國家私下互訪之活動,此為台灣目前外交困境下,政府為拓展國際空間必須運用之權宜作法。而陳前副秘書長該次訪越期間,係應官方邀請出席越南頭頓台灣工業園區授證儀式,並訪問河內市、海防市、胡志明市與頭頓巴地省,及與該國相關官員會晤,並談及兩國共同關切事宜,因部份事項涉及行政院業務職權,事後曾函請當時行政院秘書長邱義仁協調相關部會協助處理,其中也包括越方希望我國協助解決越勞在台遭遇之困難以及代訓、管理、金融、農業等方面人材,並無不可告人之處,外界不應捕風捉影。
公共事務室進一步指出,總統府專案調查小組日前已查知上述情況,但因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不應片段公布,故原本將於調查完成後,完整對外說明,因邱毅委員今天提出此節,總統府特先予澄清,其他相關行政調查結果,總統府專案小組將於日內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