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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4年11月03日
澄清稿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再度澄清:
  一、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之隨扈陳志明警官91年11月初隨同前往韓國之事,內政部警政署洪副署長已於今天下午公開澄清,陳警官請假之相關公文,只函送到保六總隊備查,並未函告總統府。此為支援各政務首長之隨扈警官請假出國時之通案做法。
  二、有關陳哲男前往韓國是否走公務門乙節,經查,總統府僅於四年前陳哲男陪同總統夫人前往日本參訪時,曾行文航警局請求禮遇通關,其餘從未發函要求提供陳哲男公務禮遇通關,敬盼外界勿再以訛傳訛,或作不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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