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4年10月30日
有關外界詢及總統府是否會撤回總統頒授陳哲男前副秘書長之勳章事
  針對外界詢及總統府是否會撤回總統頒授陳哲男前副秘書長之勳章,公共事務室表示,民國七十年頒布之勳章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如犯罪、褫奪公權者,應繳回勳章及勳章證書。」目前陳哲男先生仍接受司法調查,未來如果司法程序最後確定,總統府會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