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4年10月17日
總統接見「第一屆法律扶助國際論壇」與會外賓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接見「第一屆法律扶助國際論壇」與會外賓美國法律扶助公司執行長巴奈特女士(Helaine Barnett)等一行,總統除歡迎訪賓遠道而來參加「第一屆法律扶助國際論壇」,並交換彼此從事法律扶助工作的經驗。
總統表示,「保障基本人權」是民主憲政國家的核心價值與立國基礎,也是他執政以來所堅持的理想,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促進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總統指出,台灣的法律扶助制度,在各方的支持之下才開始1年,相信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政府一定會秉持對正義的堅持和對民主的信仰繼續向前走下去。
總統致詞內容為:
首先,本人謹代表台灣政府及2300萬台灣人民,竭誠地歡迎各位貴賓遠道而來,參加「第一屆法律扶助國際論壇」。看到這麼多從事法律扶助工作的專業人士,能夠藉此機會齊聚一堂,交換彼此從事法律扶助工作的實務經驗,本人相信對於促進法律扶助制度在各國繼續蓬勃發展,必定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本人在2000年總統就職演說當中,特別以「人權立國」做為未來治國的重要方針,而保障人民的平等權與訴訟權更是落實人權最重要且實際的一環,因此本人就職之後,即將司法改革及法律扶助法的立法,做為施政的重要目標之一。透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以及司法院翁院長的大力促成下,在去年1月7日順利通過並公布了「法律扶助法」,同年的7月1日,政府即編列預算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才短短的1年,「法律扶助基金會」已迅速在全國各縣市設立了十九個分會,期間更受理了一萬七千八百八十九件的申請案。而派有律師代理訴訟的案件也達到了七千六百四十件,如計入單純接受法律諮詢的案件,總扶助案件數目更超過一萬一千件個案。儘管台灣的法律扶助制度才剛剛起步1年,但「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成果相信是有目共睹的,基金會的順利運作,也代表台灣社會真正轉型成為一個深化民主而且重視人權的法制社會。
「保障基本人權」是民主憲政國家的核心價值與立國基礎,也是本人執政以來所堅持的理想,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促進並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世界人權宣言」強調,「人人有資格享有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見解、國籍、社會地位、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所區別。」但人人平等的普世價值,還是需要經由落實法律扶助的制度才能彰顯。換言之,支持並建立法律扶助制度是一個民主國家的責任,國家有義務來支持並推廣法律扶助制度。本人非常高興能在擔任總統的任內完成此一制度的建立,並使其有效運作。
台灣的法律扶助制度,在各方的支持之下才開始1年,相信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我們一定會秉持對正義的堅持和對民主的信仰繼續向前走下去。這個制度的推行,象徵著台灣法律界對改革和正義實現的熱切盼望及落實,更代表著台灣的司法改革已經有了部分成就,並能與世界接軌,同時也讓台灣社會更為公平,不論貧富都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
最後,本人在此再次竭誠歡迎各位嘉賓的與會,相信往後此種會議定期於各國召開後,便能在國際間建立一個交換經驗與溝通意見的互動平台,而本人也希望各國能夠研究於日後成立一個國際性的法律扶助機構的可能性,將法律扶助「扶助弱勢,人人平等」的精神,傳播到世界的每個角落。
美國法律扶助公司執行長巴奈特女士等一行上午由台灣法律基金會董事長蔡墩銘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黃志芳也在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