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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4年10月14日
關於總統指派APEC人選記者會
  總統府黃副秘書長志芳今天對於中國以我國於1991年加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簽署的諒解備忘錄,作為反對陳總統指派王金平院長參加此次非正式領袖會議的理由,嚴正予以駁斥。
  黃副秘書長指出,總統於本月12日接見韓國盧武鉉大統領特使尹海重時,已表達他個人參與此次非正式領袖會議的強烈意願,總統同時也表示,如果因為其他的壓力使韓國政府為難,在體諒韓國政府立場的情況下,他願意指派王院長代表參加。
  黃副秘書長強調,總統的作法是很大的讓步,中國沒有理由以1991年的諒解備忘錄來扭曲事實。尤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竟然聲稱,諒解備忘錄對台灣參加APEC代表的級別有明確規定,台灣只能派主管與APEC有關的經濟事務部長與會,APEC已在此基礎就台灣與會人選問題,形成慣例。對此,黃副秘書長鄭重指出,中國這種說法是前後矛盾的,不但扭曲歷史事實,也不尊重APEC的機制與精神。因為1991年時尚無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台灣在1991年與APEC簽訂的諒解備忘錄中,其第三條B款只有提到「中華台北在部長級會議將由主管APEC相關經貿事宜之部長出席,中華台北代表團中,可以包括外交部司長級(包含司長級)以下的官員。」但此條款僅是對APEC部長及雙部長會議做出的諒解,完全沒有提到非正式領袖會議。黃副秘書長進一步指出,總統接見尹特使時已清楚說明,1991年兩岸三地同時加入APEC時,尚無非正式領袖會議的存在,非正式領袖會議是一直到1993年美國柯林頓總統倡議下才成立的,而且並沒有所謂的諒解、默契或文件來限制我參與非正式領袖會議的層級。此外,諒解備忘錄中第四條也提到,兩岸三地將在與現行會員體同樣平等之基礎上參與APEC會議及活動,因此,我國在此次APEC高峰會人選的指派上,已經展現出很大的善意。
  黃副秘書長也駁斥指出,過去三年陳總統均指派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擔任特使,出席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難道李院長也是主管經濟事務的部長嗎?
  黃副秘書長重申,總統於接見尹特使也強調,參與APEC代表人選之指派,是我們自己的事,應該由我們自己決定,其他會員體不應以政治考量做出干預。而且總統敦請王院長作為代表的決定,也已經獲得在野黨的支持,這是朝野一致樂見其成的事,倘若中國無理打壓,只會引起台灣人民的反感,我們期盼北京當局不要扭曲歷史事實,誤導國際社會,也希望此次APEC主辦國南韓能夠秉公處理我國參與APEC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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