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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4年09月03日
澄清稿-針對蘋果日報有關「陳致中探父被搜身」報導之進一步澄清說明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文宗針對蘋果日報今(3)日所刊標題為「陳致中探父被搜身」報導之進一步澄清說明如下:
  第一、蘋果日報指稱8月25日曾向陳主任求證,而陳主任表示「沒有這回事」。當日蘋果日報記者是詢問本府衛兵司令是否已被調職,因此本人告以並無此事。
  第二、該報導稱陳致中夫婦未依規定配戴識別證入府,因而被攔阻。事實上陳致中夫婦並非本府職員,何以會有本府識別證?任何賓客入府會客,只要攜帶身份證或服務單位識別證,均可辦理。
  第三、該報導稱「他倆先步行進入府前廣場,廣場上衛兵看到『王子』駕臨,無人敢攔阻,一路放行。他倆隨後走進總統府2號門,打算進入總統府內」。以上內容純屬想像,陳致中夫婦係坐車入府,直達2號門前下車。
  第四、該報導亦稱2號門警衛官不認識陳致中,因此予以安檢,事實上陳致中夫婦是由一名隨扈警官陪同入府,因此該警衛官了解陳致中夫婦之身分,且陳致中本人係很客氣地自己主動拿出身上物品接受檢查,而非被「當場攔下」接受安檢。
  第五、該報導稱陳致中「大發雷霆」,事實上,陳致中夫婦當場均配合安檢,並無不悅。
  第六、該報導稱,府方係得知蘋果日報將報導本案,才將2號門警衛官再調回總統府,事實上,當日該警衛官之長官即已決定該警衛官係對禮遇規定有欠熟悉,特別是針對黃睿靚小姐原已走過安檢門後卻仍再請她退回重檢乙節,該警衛官臨場應變經驗有待加強,因此暫時調回營部予以教育訓練幾天後,即再返回本府擔任警衛工作,自始至終均未決定要予以其他處分。且陳總統當日知悉此事也認為事屬總統府警衛安全工作,並無任何不悅。
  第七、該報導稱,請見總統需15天前通知總統辦公室並提出申請,陳致中夫婦也應事先申請。此與常理不合,任何人如有事而臨時要到總統府或其他公家機關辦理會客,均可辦理,豈有拒絕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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