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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4年08月22日
針對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指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未積極協助將「『猶』太人」正名為「『尤』太人」之澄清稿
  針對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指稱,由呂副總統秀蓮女士擔任主任委員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未積極協助將「『猶』太人」正名為「『尤』太人」,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鄭重澄清此與事實不符。
  公共事務室指出,該會執行長簡錫堦先生去年10月曾致函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建請陳總統於去年國際人權日宣布將帶著歧視與貶抑意味的「猶太人」正名為「尤太人」,人權委員會接獲該函後於去年10月4日轉呈總統核閱,並經總統批示,請人權委員會邀集相關部門予以研議。嗣後於10月13日,該案提交人權諮詢委員會分組召集人聯席會議討論,並由副主任委員廖福特邀集教育部、外交部、新聞局及發起單位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洽商在案。
  公共事務室進一步指出,人權諮委會於去年10月20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鑑於以色列並非我邦交國,本案又未經猶太籍人士陳情,僅出自該和平基金會之意願,評估應無由總統或政府單位主動推動之必要,惟仍樂見相關民間推動正名而由政府相關單位配合為妥。上述結論並業於10月27日簽報總統。
  公共事務室並表示,「猶太」之名並非新政府所定,係沿用中國大陸不知始於何時之慣用語,且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鑑於該案乃基於人權維護而提出之正名要求,有其正面意涵,故而數度會議研商,並非如指稱人權諮委會遲未積極處理,無限期凍結此案。
  此外,針對該基金會簡執行長指稱「呂副總統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作為政治權力工具,根本不是真要推動人權」之說法,公共事務室嚴正駁斥,呂副總統主持之總統府人權諮委會對各項人權保障與維護問題一向十分關注,對於政府機關之措施有違反人權之虞者,也均積極防杜,未見護短,眾所皆知(如不久前全民強捺指紋案件),至盼社會各界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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