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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頒授中正勳章予前監察院院長錢復
中華民國94年03月09日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頒授中正勳章予前監察院院長錢復,以表彰他長期配合國策、澄清吏治、保障人權、提振監察職權功能及健全民主政治發展的貢獻。
  授勳儀式上午十時在總統府舉行,首先由禮官宣讀勳章證書,內容為:「監察院前院長錢 復,職司風憲,致力民主法治,察民飭政,伸張人權公義,維綱肅紀,謀國公忠,特授予中正勳章,以彰殊績。」。後由總統為錢前院長佩掛勳章及綬帶;授勳後,總統與錢前院長握手致賀。繼由錢前院長致謝詞,隨後,觀禮人員並一一舉杯向錢前院長表達賀意。
  錢前院長致詞時表示,獲頒此一殊榮,他感到無比光榮與感謝。他謙稱在監察院長任內貢獻不多,並將所有的成就歸功於全體監察委員辛勤努力、不眠不休的結果,總統授勳是對整體監察院的肯定。而在接受此項榮譽的同時,錢前院長特別感謝兩位在任內過度辛勞、因公成疾而病逝的兩位監察委員--江鵬堅及尹士豪委員,他要將這項榮譽與他們分享。
  錢前院長指出,監察院在我國憲政中是非常重要的機關,中華民國憲法有六章規範治權機關,其中,有關監察權的條文僅次於總統,顯見當初我國制憲者對監察院有著極高的期許,目前,世界各國已有一百多個國家有類似我國監察院的機構。
  錢前院長進一步表示,企業講求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要有良好的治理,就需要適度的外部控管,政府部門亦然,監察院對行政院而言,就如同企業的外部控管,可以評價行政權的良窳,讓行政權運作更為順暢。
  錢前院長除了再次感謝總統授勳外,也提出建議。錢前院長認為,監察權必須獨立、超然的行使,政府目前正進行憲政改造工程,有部分輿論建議將監察權併入立法權或行政權當中,他認為這可能會影響監察權的行使,希望總統在修憲時也能對此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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