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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3年11月18日
副總統主持「全民健保與醫療人權」座談會
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今天上午在總統府主持「全民健保與醫療人權」座談會,針對全民健保各面向提出討論,期使攸關民眾健康的全民健保制度更為精進良善。
  副總統致詞表示,由她擔任主任委員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今年度重要議題,除了司法、經濟正義外,醫療人權的維護更是社會正義的一環,應該受到重視,因此藉此機會邀集政府、民間相關單位與人權諮詢委員們共同討論,希望能對全民健保制度的改革做出更進一步的貢獻。
  副總統並對醫療人權及全民健保功能、意涵與面臨之問題等
提出以下看法:
醫療是基本人權:
  一九四八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中已有明確宣示:「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四項明示:「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全民健保法第一條規定:「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險服務,特制定本法。」換言之,維護國民健康是政府的政策,也是政府的職責。
全民健保之實施:
  1995年3月10日開始迄今,已近10年。依健保法第二條規定:本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產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全民健保的功能與意涵:
  全民健保即政府透過公權力介入,強制每個國民均納入保
險,依各人薪水之高低,按比例收取保險費(惟設有上限),然後,以同等的待遇對任一國民需醫療者作同樣的給付。換言之,健保保險係以經濟正義為核心,使低收入者亦可獲得基本的醫療,隱含有財務重分配的意義。即使貧窮者亦可免於因病而懼,期使人人都可獲得基本的醫療人權保障。
全民健保的問題:
  由於健保初期是採用「論量計酬制」(fee for service),即依看病的量、所開的藥、所做的檢驗而計酬金,因而導致病愈看愈多,藥也愈開愈多,檢驗也愈做愈多,因此,醫師、醫院收入也愈多。當然,此種制度難免造成浮濫與浪費,終致健保財務告急,縱使有種種管制措施,卻也無濟於事。
  衛生署與中央健保局終於2002年執行「健保雙漲」,即將健保費率由4.25%調昇為4.55%外,同時加徵藥費、檢驗費、高診次部份負擔,使國民負擔過重,民間大為反彈,民怨處處,終演變為政治事件。其後,衛生署遭到監察院糾正。
「總額預算」的合併症:
  另一方面,由於健保的收入是全國民眾交納健保費、業者
(僱主)的配合款、以及政府補助款等集合而成。牽一髮而動全身,換言之,財務的「餅」只有這麼大,為了使健保經費能作充份運用,健保當局推出所謂「總額預算制」,也就是以一定的金額交給醫界自己管理,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所有盈餘亦歸於醫界所有。當然,也不能超出預算之外。因此,「牙醫總額」首先早於1998年實施;「中醫總額」於2000年也開始;「西醫基層醫療總額」於 2001年也加入;「西醫醫院總額」於2002年終於實施。
  然而,由於「餅」之大小既已固定,難免因個別醫院或醫師間各自「衡量」,而致最後平均所得變為扁平化。何況,醫療的需求,仍然向上提高,花費自必更高了。
紛爭中的醫療人權的維護:
  健保匆匆走過10年,紛爭不斷,唯攸關2300萬的民生大
事,人人關心,政府、醫界、民眾三方面均有責任,讓我們共同來正視這個問題。由於醫療是基本人權,在紛爭中更要維護人權,使人民在醫療上無後顧之憂,這才是我們的目標。
  今天這個聽證會,就是邀請政府主管、醫界代表、病患消費者、以及專家學者來共同以理性的態度來探討健保問題,期使在困境中能走出一個合理的道路來。期待醫界能正常運作,政府發揮監督的職責,民眾能夠因醫療而蒙福,這是有待我們共同的努力。
  副總統特別指出,國民的健康是國力的根源,更是國家競爭力的基礎,因此,明年將帶動各相關業界,結合政府的力量共同推動二○○五年為「健康人生年」,且將在元旦期間由台北、高雄做為起點,讓「健康人生列車」向東部發出,元月中旬更將舉辦「健康人生導師訓練營」,實施全方位訓練,並在結訓後舉行相關活動,喚起國人對身心健康的重視。此外,「健康人生觀光護照」也即將上路,將邀請業界響應「健康人生」的理念,鼓勵國人同胞從事有益身心健康的觀光旅遊,達到健康人生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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