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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3年11月09日
副總統就第四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工作情形召開記者會
  身兼「第四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今天就第四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工作情形召開記者會表示,提名審薦小組今天將主動發函二十七個機關團體,請惠予推薦優秀適任人選,以達擴大參與、為國舉才之目的。
  副總統強調,此次監委提名審薦,總統非常重視,堅持以一貫大公無私的方式來辦理,絕對沒有任何口袋人選,審薦小組歡迎所有符合監察院組織法第三之一條規定應具備積極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消極資格之監察委員人選、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下的傑出人士,透過機關團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參加第四屆監察委員審薦,但絕不接受任何透過第三人請託,特別是透過審薦小組委員請託的推薦。推(自)薦書請於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五點以前親送或郵寄至總統府,審薦小組將以嚴謹公正的程序辦理審薦工作。
  第四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由召集人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主持,會中決議為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及公正之方式提名第四屆監察委員,發揮察覈肅正功能,促進國家發展,將請社會各界優秀人士透過推(自)薦參與第四屆監委審薦。
  提名審薦小組今天發函相關機關與團體協助推薦合適人選的行文單位包括:立法院、台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司法院、法務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國工程師學會、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台灣財務金融學會、中華財務主持人協會、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親民黨、台灣團結聯盟、新黨、台灣法學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中國國際法學會、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等二十五個單位。
  提名審薦小組亦另函請教育部酌轉各大學校院,以及函請行政院新聞局酌轉各相關新聞文化事業或團體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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