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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3年06月01日
澄清稿-有關本府前侍衛長陳再福及前副侍衛長沈再添敘獎事件
  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今天針對本府前侍衛長陳再福及前副侍衛長沈再添的敘獎事件,澄清說明如下:
  第一、兩人之敘獎完全依照法定人事作業程序,由本府考績委員會以合議制的方式來決定敘獎內容,絕對依法而且公開。
  第二、本於各該管機關的職責所在,本案的過程並沒有任何所謂對國防部施壓的情事存在。
  第三、關於前侍衛長陳再福部分,由於他在三一九槍擊事件後已經受到記大過調職處分,監察院也正在進行必要的調查程序,本府完全尊重監察院的權責。但因為侍衛長身為總統府一級單位主官,依據國軍勳賞作業規定,主官在平時不敘獎,必須等到職務有所調動時,才討論如何敘獎,所以才在他調動之後予以敘獎,這也是給予主官身為高層公務員一個合理的肯定,更是對全體公務人員必要的積極任事的肯定。但是如果三一九槍擊事件沒有發生,身為主官的侍衛長依往例或許可以獲得三軍通用獎章,但因為發生槍擊事件,本府考量到他的責任疏失,降一級只給予陸軍獎章,這已經將槍擊事件的責任考量在內。
  第四、至於前副侍衛長沈再添的部分,也已一併因為槍擊事件的發生記大過調職在案,監察院也在進行相關必要的調查程序。但是本府對他記兩個大功的敘獎,考量的是他在九十二年度整個年度當中,協助督導總統警衛勤務全盤事宜,負責盡職,並指導所屬接受特勤中心年度戰備檢查與裝備檢查,獲評績優單位,績效優異,九十二年度內並無任何與槍擊事件相關的情事發生,所以對他敘獎的府內作業,也在今年年初槍擊事件之前就已同意,並在四月考績委員會開會時討論定案,這部分也並不與槍擊事件的發生有任何關連。
  卓副秘書長特別指出,賞罰分明是政府對於全體公務人員必要的處理原則,也是鼓勵全國軍公教人員能夠積極任事、勇於負責的必要作法,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清楚了解此一敘獎案的考量因素,而非鼓勵「只罰不賞」的不公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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