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3年01月14日
有關總統前往花蓮地檢署作證乙事新聞稿
針對陳總統今天上午前往花蓮地檢署作證乙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黃志芳表示:
一、總統自從接到花蓮地檢署的證人傳票以來,一貫以平常心看待此事。總統也希望各界都能以平常心看待這件事情。
二、總統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國家元首也不能例外。而他身為國家元首,更應該以身作則。所以總統此次出庭作證,並未要求任何特殊待遇也不希望有任何特殊待遇;總統今天是以一般國民身分出庭,所以一般民眾如何出庭,他就如何出庭。
三、總統表示,當承辦檢察官傳喚他作證時,他會先向承辦檢察官鞠躬,因為這是對承辦檢察官及他所代表的職務和整個司法體系應有的尊重。
四、花蓮地檢署有事先為總統準備一張座椅供總統作證時使用,但總統認為,他是以一般國民身分出庭作證,一般民眾是站著應訊,因此他也應該站著應訊。對花蓮地檢署的善意,總統表示感謝,但他不會使用這張座椅。
五、總統今天早上原已受邀以中華民國總統身分出席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並致詞,但是總統仍然決定以一般國民身分到花蓮出庭,這是總統對司法應有的尊重,他要向參與這項國際會議的一百多位各國國會議員以及所有賓客表示歉意;總統並對關心他此次出庭的各界人士表達謝意,並再次呼籲,我們全體國人,包括總統在內,每個人都應尊重司法,司法改革才有希望,司法改革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