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3年01月08日
總統接見司改三法推動聯盟代表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接見司改三法推動聯盟代表,該聯盟召集人瞿海源並遞交司改三法說帖,盼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早日完成立法,以追求訴訟平等、裁判品質及司法效率。
  總統在一一聽取代表法界及各民間、弱勢團體聯盟成員的建言後表示,司法改革是他的責任,也是他一向追求的理想及目標,對於司改三法的推動,他以及執政的民進黨全力支持,而在民進黨的中常會中也曾作過決議要求儘速完成相關立法。其中為了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他曾邀請立法院王金平院長及司法院翁院長至總統府晤談,並懇請協助,因為這是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共識結論,雖然當時他並未參與,但對於所達成的共識及結論,他完全認同、支持及接受,而促成司改會所提重大法案包括司法院組織法的通過,這是政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以及執政黨共同的責任。
  總統指出,司法改革是他所揭櫫的四大改革之一,他一直念茲在茲、全力推動。司法院大法官五三0號解釋有關司法院組織法應限期修法的立場,是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共識,但立法院認為未在限期內完成修法並不違憲,這是雙方很大的歧見,誰是誰非,自有公評,但縱使如此,仍有些政黨不希望看到司法改革成功,假如政黨有心推動,一定會如期完成立法,將該法未能通過的責任推給少數幾個立委,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及作法。對於司法、立法機關何時完成修法雙方的認知差距,總統期盼,該聯盟也能提供協助、共同督促。
  總統隨即請陪同前來的民進黨中央黨部社發部主任卓榮泰立委,立即向黨內轉達全力促成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的通過,將之視為第一要務,列為最優先法案。
  有關法官法的推動立法,總統強調,他完全支持並認同法官法草案的理念及立法精神,但由於立法院、司法院及各界對於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仍有不同意見,需要時間整合,不過,無論如何一定要先將該法完成修法,而後再推動法官法,這是輕重緩急及優先次序之別。
  對於已於九十二年底完成立法的法律扶助法,該聯盟憂心可能因經費有限未能落實運作的疑慮,總統表示,他曾擔任律師,也曾從事法律扶助的工作,對於該法的通過並不代表從此艱苦人就可在訴訟過程中獲得公平待遇的憂心,他非常理解。總統並向聯盟成員強調,經費絕不是問題,假如認為政府所編列的五億預算不夠,行政部門一定全力配合,他也認同聯盟成員的意見,即使由政府籌編經費,也不一定要由政府主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運作,例如以公辦民營的方式,交由民間辦理相信也可以做得很好。
  最後,總統並再度強調,他完全支持司法改革的理念及方向,雖然仍有許多層面做得不夠好,但政府將會繼續努力,達成大家的期待。
  司改三法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澄社)偕同成員代表林靜萍(民間司改會)、黃瑞明(民間司改會)、徐昌錦(法官協會)、盧天麟(全國產業總工會)、鍾孔炤(勞工陣線)、許秀雯(婦女新知)、陳瑞仁(檢察官改革協會)、黃旭田(律師公會全聯會)、顧立雄(台北律師公會)、鄭文龍(台灣人權促進會)上午由民進黨中央黨部社發部主任卓榮泰立委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吳釗燮也在座。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