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9年12月14日
呂副總統使用台北賓館召開律師團會議相關報導說明稿
針對媒體有關呂副總統昨(十三)日晚間使用台北賓館召開律師團會議的相關報導,總統府交際科指出,早於十二月八日上午即獲告副總統將於十二月十三日下午六時三十分於台北賓館與律師團開會,旋即接洽外交部總務司管理科保留場地。外交部總務司管理科當時表示,十二月十三日晚間台北賓館場地並無人預借,可提供副總統使用。外交部總務司陳副司長今天上午也已在立法院澄清說明副總統的確是先於外交部禮賓司登記使用台北賓館。
副總統根本不知道外交部擬於台北賓館舉行與中美洲八國外長簽定聯合公報儀式。對於產生這個誤會,呂副總統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