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9年12月08日
總統親批拒服兵役之宗教良心犯案、曾茂興案、蘇炳坤案等人的特赦令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九時於總統府依赦免法第三條規定,親批拒服兵役之宗教良心犯案、曾茂興案、蘇炳坤案等二十一人的特赦令,並以八十九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為實施日期。
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指出,本案經行政院、法務部和國防部詳細評估並經審慎研議後,將研議結果呈報總統府,而總統對於人權一向極為重視,為符合人權保障的世界潮流,落實新政府重視人權的理念,及回應立法委員及社會的建議,並參據上述研議結果後,總統特在今天早上批示了特赦令。
游秘書長也表示,為彰顯尊重人權的重大意義,本項特赦令,特定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為實施日期。另,秘書長亦將於國際人權日當天上午八時卅分於總統府舉行記者會,正式再就本案向社會各界提出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