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9年11月23日
總統核定設立總統科學獎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今天表示,為落實獎勵從事基礎科學研究人才,陳總統水扁先生已核定設立「總統科學獎」。
公共事務室指出,「總統科學獎」每兩年舉辦一次,每屆得獎人以四名以內為原則,所獎勵的對象包括在數理科學、生命科學、社會科學及應用科學等學術領域上,具創新性且貢獻卓著的學者,其中尤以對台灣社會有重大貢獻的基礎學術研究人才為優先獎勵的對象,每個獎項將獲總統頒發獎金新台幣貳佰萬元,每位得獎人並獲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依據「總統科學獎遴選辦法」規定,有關總統科學獎作業事宜,由「總統科學獎委員會」辦理,該委員會由中央研究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國科會主委為副召集人,教育部部長、總統府副秘書長、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另邀請五位大學校長及五位卓越科學研究人員代表共同組成。
總統已核定第一屆「總統科學獎委員會」的十五位委員為:召集人李遠哲(中央研究院院長)、副召集人翁政義(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曾志朗(教育部部長)、簡又新(總統府副秘書長)、吳成文(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張俊彥(交通大學校長)、陳維昭(台灣大學校長)、劉兆漢(中央大學校長)、劉炯朗(清華大學校長)、吳妍華(陽明大學代校長)、姚鴻澤(國家理論科學中心數理組客座教授)、陳長謙(中央研究院副院長)、劉太平(中央研究院數學所所長)、鄭天佐(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院士)、鄭國順(中正大學教授)。
至於「總統科學獎」遴選作業也將依獎勵對象,分成四個遴選小組辦理,每一小組另由九至十一名遴選委員組成,遴選委員由「總統科學獎委員會」核聘;此外,「總統科學獎遴選辦法」並規定,總統科學獎委員會及遴選小組委員均須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且該獎項遴選結果如無適當得獎人時,得從缺。
第一屆「總統科學獎」自即日起至明年三月止受理推薦,候選人需有中央研究院院士三人以上聯名推薦,或由「總統科學獎委員會」主動邀請推薦人及推薦候選人,明年四月展開遴選作業;八月決定得獎名單,九月舉行頒獎典禮並發表研究成果。有關總統科學獎事宜可向國科會綜合業務處(電話:0二二七三七七五七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