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9年09月25日
總統出席「再生能源在台灣」致詞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出席「再生能源在台灣」,並應邀致詞,總統致詞內容為:
本人今天受邀參加「再生能源在台灣」的國際論壇會議,感到非常的欣慰與榮幸。在台灣目前正重新思考能源政策的時候,加強開發新能源及潔淨能源已經成為眾所關切的課題,各位國際知名專家遠道前來,與國內產官學界代表齊聚一堂,研討再生能源的發展運用,尤其具有特殊的意義。個人在此,首先要對大家的努力表達最高的敬意與誠摯的謝忱。
如各位所知,台灣的能源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從國外進口,因此,降低對能源進口的依賴,積極開發本土新能源,也就是再生能源與潔淨能源,就構成攸關國家安全的重要利益。此外,近來逐年顯現的全球暖化現象,已成為全球關注的課題。為此,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第三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達成了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協議。我國雖非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會員國,但也必然會善盡作為地球村一分子的責任。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不論是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或小型水力,由於對環境和氣候的負面影響最小,一向被公認是克服全球溫室效應的長期根本辦法。我國當然會依據推動新能源及潔淨能源的廣泛共識,積極研訂具體措施,以期營造再生能源的推廣應用環境。
我們都知道,德國近年積極推廣再生能源的利用與研發,如風力發電容量已增加數十倍,達四百餘萬千瓦,為世界第一,目前再生能源供應量占全國能源供應量的比例已達到百分之二,本年四月間更制訂再生能源專法,明訂至二0一0年再生能源供應量將增加二倍以上,德國政府頒行的各項推廣做法,顯然非常值得我國借鏡。
台灣的自然環境秉賦得天獨厚,具有豐沛的潛在再生能源,只是沒有開發而已。若以環境生態學的眼光來檢視台灣,我們實在應該知福惜福。為推動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經濟部已發布施行「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以及「太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等多項再生能源示範推廣獎勵措施。此外,目前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對於購置再生能源設備者,也有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百分之十至二十、加速折舊以及低利融資等相關獎勵優惠的規定。至於具體成效方面,例如在風力發電上,經濟部已依據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補助台塑重工公司於麥寮廠區設置二千六百四十千瓦的風力發電示範系統,預計於本年底運轉發電。此外,台電公司也已經規劃於澎湖地區興建風力發電廠二千四百千瓦,已於本年七月二十五日開工建造,預計於明年底完工運轉,希望以此為基礎,逐步累積關於風力發電的相關產業技術。個人相信,假如全民有共識,國家有政策,在經歷十到二十年的輔導階段以後,再生能源絕對可以部分取代傳統能源的功能。再生能源,豈只是替代能源,更可以是未來能源。
當然,我們還是要務實地來面對各國發展再生能源所存在的共通性問題,由於再生能源的蘊藏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先天上是屬於比較不密集、不穩定的生產事業,必須採取「積少成多」、「步步為營」的策略,逐一開發才能發揮整體力量。其次,若從狹義的經濟效益面看,目前再生能源的生產成本還無法與傳統能源相抗衡,但是透過政策鼓勵與技術躍進,要達到成本效益,應是指日可待。更何況,再生能源與潔淨能源(例如燃料電池)等新能源的生產,會帶動產業關連性,也就是說可以發展能源製造業,提昇本土科技水準,創造投資與就業機會,因此如果我們從宏觀面考慮其綜合效益,再生能源成本就不是如大家的刻板印象了,而必須進一步重新核算。
做為二十一世紀的國家領導人,本人願對全體國人、後代子孫以及國際道義負起責任,希望大家捐棄過往的成見,迎接明日的挑戰,為打造一個新樂園共同努力。個人要特別強調,新能源是一種新動力,因為它會產生新的產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力,新能源也會帶來一種新環境,因為它可以讓我們免於污染與恐慌,提供安全的環境。個人殷切期待,新政府的各部會之間,政府機構與民間組織之間,能夠通力合作,透過能源政策、科技政策、產業政策、環境政策「四合一」的有機結合,加速推動新能源的開發運用,實現能源安全、生態良化、產業提升的永續發展境界,使得台灣躍升為潔淨又有動力的「綠色矽島」。為了以身作則推動再生能源的使用,本人希望總統府開始規劃運用太陽能發電設施。
本人誠摯地希望,在這次論壇會議中,來自各國產、官、學界的朋友們,能夠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來提供高見與建言。此外,本人也希望大會主辦單位能夠把這兩天研討的心得以書面方式彙整起來,相信對於新政府的團隊肯定是非常寶貴的施政參考資料。本人在此要特別再次謝謝所有與會人士以及各位民間朋友們,並對所有國內外與會人士的參與和關懷,表示感佩之意,真的是辛苦各位了!最後敬祝大會順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