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9年07月26日
澄清-媒體報導副總統新寓所警衛措施被指擾民事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今天指出,「不擾民」原則為副總統一貫施政理念,係有感於就任以來往返辦公室及寓所途中,造成太多警力負擔及民眾不便,因此特別從桃園搬至台北市重慶南路現址。
由於媒體報導副總統新寓所警衛措施被指擾民,公共事務室特別作了以上表示。
公共事務室說,副總統是於日前遷入新址,新址所在均為公司行號,並無一般住戶;遷入後,副總統從未要求安全單位對其寓所或周邊大樓增加任何不當管制措施。
公共事務室也表示,副總統非常重視婦女權益與安全,如果因她遷入新寓所,而大樓管理委員會基於善意而實施新的管理規定,因而造成民眾的不便,這與她的理念不合,她會深入了解,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