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9年01月30日
副總統參加台北市榮民榮眷新春聯誼會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三十日
連副總統今天下午參加台北市榮民榮眷新春聯誼會,除向大家拜年外,並指出他對照顧榮民榮眷的政策主張。
副總統指出,榮民弟兄對中華民國的生存與發展貢獻極大,可說是中華民國永續生存發展的重要支柱,政府基於「崇功報勳」的理念,設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服務照顧勞苦功高的榮民。四十餘年來,輔導榮民就養、就醫、就業、就學等工作,不遺餘力,績效卓著,值得肯定。而他本人也是資深榮民眷屬,而且還是在最艱苦的抗戰時期,就開始當榮眷,所以他和很多榮民先進一樣,曾經在大陸度過抗戰八年最艱苦的歲月,他祖父連雅堂先生在臨終時,還要他父親為他取名為「戰」,就是指中日必將一戰,我們必須要打倒日寇,才能光復國土,因此,他對榮民眷屬有份不尋常的感情,過去在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也積極推動各項照顧榮民榮眷福祉的政策。
副總統指出,面對國家發展的新階段,對於榮民榮眷的照顧也應該予以加強,而他將致力推動以下六項服務照顧榮民的政策:
第一、遵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的規定,落實對就養榮民的生活照顧,將現在就養榮民的生活給與,由一萬二千四百元調高成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爾後並將依據政府財政狀況,逐年適度調整。
第二、針對造成眷村改建延宕落後的原因,積極謀求解決的方案,將責成國防部排除萬難,儘速完成改建。
第三、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的規定,軍官、士官都必須服役滿十年退伍後,才能納為輔導照顧的對象;惟現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已修正最低服役年限為常備軍官服役滿六年、常備士官服役滿四年,為使這些人得到政府的照顧,副總統已經請退輔會修正輔導條例施行細則,將這些人都納入榮民照顧服務的對象,以使在營服務的志願官士無後顧之憂。
第四、對生活清苦的就養榮民遺眷和國軍遺族,將責成退輔會和國防部研擬具體辦法,編列預算,以落實對他們的關懷與照顧。
第五、對缺乏辦公經費的眷村自治會,將責成國防部編列預算,適切給予補助,俾便比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自治精神,落實眷村自治會的服務功能。
第六、部分榮民早年退伍時,沒有配到眷舍,由於生活清苦,大多數到現在還住在違章建築裡,或是社會的偏僻角落,政府將以專案方式,協助這些榮民解決住的問題。
副總統表示,他服公職近三十年,一直秉持三個基本理念:
一、任何個人的利益不能超過國家的利益,更不能因圖個人的得失而傷害國家的福祉。
二、政治不應該是作秀,政治人物不應該以「政治藝人」、「媒體玩家」自居,政治是腳踏實地的做事,是為人民的安居樂業,為國家的長治久安負起責任。
三、政治人物要重視人品、道德和倫理,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副總統最後表示,今年三月十八日舉行的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攸關國家邁入二十一世紀的前途以及二千二百三十萬同胞的生活福祉。國家領導人一定要有前瞻宏觀的治國理念,以及豐富的經驗,而他與蕭萬長跟大家的理念相同,將進行第三波改革,讓台灣起飛、升級,建設中華民國成為完完全全現代化的國家;同時連蕭兩人從政都有三十年,過去推動各項重大國家政策,是最適合的國家領導人,副總統特別懇請榮民前輩們動員起來,全力支持連戰及蕭萬長,打贏這場選戰,共同建設中華民國成為一個人本、安全、公義、品質、永續的現代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