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2年01月16日
總統接見美國司法事務國家中心主席華倫法官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接見美國司法事務國家中心主席華倫(Roger Warren)法官,除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表達誠摯歡迎外,並與訪賓就司法改革及人權理念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總統表示,華倫法官所任職的司法事務國家中心,堪稱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司法事務研發及訓練機構,並與最負盛名的耶魯大學法學院有良好合作關係,也對促進中國法律現代化貢獻良多,值得高度肯定。而華倫法官此行分別在今、明兩天應台北律師公會及司法院邀請,就「公信力與律師專業能力」及「司法獨立與責任」為題作專題演講,不僅深具意義也象徵台美雙方良好的司法合作關係。
總統說,他在二000年五月廿日就職演說中特別強調,台灣要以人權立國,並且加速推動司法改革,就是希望台灣的司法改革及人權觀念能與美國及世界同步。總統接著指出,司法的新思潮是「罪疑惟輕,與其殺無辜,寧失不經」(出自尚書大禹謨),就如同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深具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引用美國改良型訴訟制度,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以最嚴格的證據法則,闡釋司法「寧願錯放一百個壞人,也不願冤枉一個好人」,這也就是現代的人權思維。
總統並進一步表示,依照他的經驗,「有罪並不等於有犯罪,無罪也並不等於沒有犯罪」,因為有些是蒙受冤情,有些是證據不足,但是基於嚴格的證據法則,縱使被判決無罪,也不能證明他沒有做壞事。在人權的法律觀念裡,程序正義比實質正義更重要,因為如果沒有程序正義,就根本沒有實質正義可言。
總統並告訴訪賓,台灣的民主與進步大家有目共睹,相較於過去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及白色恐怖時代,當時的總統可以介入司法判決,未審先判,如同當年的雷震案,總統可以召集司法、法務首長及軍法審判單位來總統府會商,而後由總統親自決定判處十年以上徒刑,縱使再審、復審也不可能減刑的例子,如今在台灣絕不可能發生。不過,總統強調,雖然司法的進步與現代化是台灣共同的驕傲,但仍有所不足,未來台灣將會加速司法改革的腳步,他期盼訪賓能以其領域專長在此方面多予指教。
華倫法官則對總統以其法律專業背景,長期關注人權及推動司法改革十分推崇,他表示,司法改革需要過人的勇氣以及抵擋萬難的堅定毅力,而他所屬的美國司法事務國家中心就是以推動司法改革為主要工作。他也希望今後能在此方面能與台灣加強交流及合作,他願意為台灣司法改革及現代化工作,貢獻一己的力量。
由於與華倫法官同為人權律師出身,總統也向訪賓提及,他學習法律、從事律師職務時,最景仰的對象就是美國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丹諾(Charence Darrow,1857-1938)律師,他一直期許自己成為「台灣的丹諾」,雖然從政之後,不能實現自己的願望是他最大的遺憾,但他始終不忘記人權立國的理念。總統也說,他擔任律師十七年來,從未因身為海商法律師可以賺許多錢而感到高興,而是他擔任許多弱勢及蒙受冤屈者的義務律師,義務為他們辯護,經過正義伸張而改判無罪時,才是他人生最大的享受。
華倫法官偕同耶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Carroll Stevens及法律學院中國法律中心副主任Jamie Horsley下午由行政院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吳釗燮也在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