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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89年01月05日
總統參加「跨世紀農民組織發展策略講座」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五日

  李總統登輝先生今天強調,農民才是農業的主體,才是農業的頭家,在制訂有關農業政策、法令時,學者專家或許有其觀點,但農民實際上所面臨的困苦,也要加以慎重考慮。

  總統今天在「跨世紀農民組織發展策略講座」致詞時,做了上述表示。

  總統表示,蔣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時,為了突破當時農業發展所面臨的瓶頸,而制訂了農業發展條例,對我國農業進一步的發展,的確有很大的幫助,然而由於時代的變遷,現行的法令已無法解決許多現存的問題,這不但束縛了農業進一步的發展,同時也造成許多社會與家庭問題。

  總統進一步表示,為了擺脫現行法令的束縛,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已經三讀通過,其他配套法案近期也會完成修法,各級農會關心的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農地分割及農舍限建等問題,都會有結果。

  有關農地自由買賣問題方面,總統認為,在「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的既定政策下,土地法中有關農地移轉限制之規定將會刪除,由於放寬自然人承購農地資格,並准許農企業法人承受農業用地,將加速農業企業化,創新經營技術,帶動農業升級。同時,對法院拍賣違規使用農地,亦得不受應先取得自耕能力證明書的限制;以農地為擔保品向農會抵押者,得經法院拍賣求償,對農會債權的保障極具正面意義,並可防止農地惡性違規使用或破壞。

  在農地分割限制方面,總統表示,未來每宗土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達○.二五公頃以上者,得為分割,門檻已經比以前大為放寬。更重要的是本條例修正後,因繼承必須分割者,以及本條例修正前已共有而必須分割者,不予限制最小面積,解決長久以來,因共有耕地、繼承而難以分割所造成的社會與家庭問題。

  有關農舍興建問題方面,總統指出,對於修法後取得農業用地的農民,因為沒有自用農舍而必須興建者,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的情況下,得以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總統也告訴與會賓客,在我國加入WTO後,農業將受到很大衝擊,政府除了設立一千五百億的基金來因應外,同時也修法來解除農業的束縛,讓對農業有興趣的年輕人和資金能進入農業,並結合現代科技,相信我國農業的發展仍有很大的空間。

  總統並再次強調,農民才是農業的主體,任何有關農業政策或法令的制訂,都要考慮農民實際所面臨的問題,而長期以來,台灣農業的發展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現在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就是要在農地農用的政策下,把不合理的限制拿掉,不要綁死農民。

  總統也期勉,各級農、漁會,要重振供銷業務功能,強化農、漁會推廣事業,推動農民團體組織再造,健全農、漁會信用部。

  總統最後指出,隨著時代快速的變遷,各農、漁會所處的環境及所面臨的問題都不同,各會要考慮用不同的方式來解決農民所面臨的不同問題,他本人退休後,極願擔任各農、漁會的顧問,和大家一起努力,以促進我國農業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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