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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88年12月01日
副總統參加災害應變及管理工作國際研討會
  連副總統今天上午參加由內政部在台北農訓協會所舉辦的「災害應變及管理工作國際研討會」,向九二一震災期間,所有參與救災工作的單位及同仁表達最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副總統並針對災變管理,提出日後政府機關應特別注意的方向:一、加強中央層次的防災體系;二、加強基層政府防災的人力、物力與配備;三、儘速制定防災法案,讓防災工作法制化;四、加強防災裝備、技術及人員培訓與教育;五、強化建築物品質,尤其公共建築物品質的加強;六、簡化受損房屋認定與鑑定的標準。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九月二十一日對全國民眾來說,是一個永難忘懷的日子,二千四百餘位同胞離我們而去,一萬餘位同胞遭受身體上的傷痛,更有無數的家庭因此而破碎,至今仍有許多人無法撫平內心的傷痛。

  副總統指出,在救災過程中,因為大家的努力,使各項如救人、安置與重建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而在緊急救災行動告一段落之際,內政部藉此次研討會的機會,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集思廣義、形成共識,提高我國救災能力,實深具意義。

  副總統進一步指出,台灣是天然災害頻繁的地方,不論是政府或民眾對天然災害的防救一向非常關心,然而,以宏觀的角度來面對天然災害,還是過去幾年間才開始,尤其是一九九四年元月美國洛杉磯大地震及一年後的日本阪神大震,對我們都有很大的啟示,也造成不小的刺激。

  副總統回顧,他在行政院長任內,鑑於重大災害對國家可能造成嚴重的傷害,於是在民國八十三年將消防體系由警政體系獨立化,成立「消防總署」,八十四年全面整合推動災害救助方案,同年災害防救法案起草完成,並送請立法院審議,這些重大過程,促使我們國家整個防災體系的建立。

  但是,副總統說,台灣的重大災害也不全然是天然因素,其他如化學、核能或人為疏失都可能是災害發生的原因,因此,在「災害防救方案」中規定從四級政府開始,每級政府都參與,注重平時的預防工作,並在災害發生時,成立會報,並有專門的防救中心,這是我們目前防災體系大致的運作情形。

  副總統也表示,中央防災體系的建立十分重要,以美、日為例,美國於聯邦政府下設直屬於總統指揮的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簡稱:FEMA);日本設有國土廳防災局,負責中央政府部會間或指定行政機關間的協調、整合與中央防災會議的事務性業務,目前更計畫將防災局提升至直屬總理大臣的總理府內,充分顯示日本對防救災的重視。

  副總統並指出,九二一震災中,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內政部長為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下由消防署任幕僚單位,負責實務工作,但在大規模的災害中,消防署是否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權責,的確面臨若干問題,因為,消防署一方面必須站在第一線救災助人,一方面須充做幕僚,做到協調、溝通的責任,實在力有未逮,因此,如何提高整個國家救災體系的層次與人力,確實是我們當前重要的問題。

  副總統也提到,此次九二一地震發生後,政府以最快速度進行救災工作,值得肯定。其中,內政部消防署立即於一點五十分依據「災害防救方案」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於三十分鐘內成立「九二一地震中央處理中心」,由內政部部長黃主文擔任指揮官,召集國防部等相關部、會、署,共同執行救災工作,並於南投縣設立前進指揮所,統籌災區救災資源及救濟物資之指揮調度。李總統與他本人及行政院蕭院長也即刻親赴災區瞭解情況,除數度召開救災會議,也以劍及履及的精神發布緊急命令,務使災害損失降至最低,種種措施與作法,大家自有公斷。

  副總統並強調,日後在災變管理方面,政府機關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項問題:一、加強中央層次的防災體系;二、加強基層政府防災的人力、物力與配備;三、儘速制定防災法案,讓防災工作法制化;四、加強防災裝備、技術及人員培訓與教育;五、強化建築物品質,尤其公共建築物品質的加強;六、簡化受損房屋認定與鑑定的標準。

  副總統最後也表示,此次研討會透過公開討論與意見交換,學者專家必能提出中肯並深具參考價值的意見,他期勉大家能集思廣益,溝通觀念,以促使我國防救災工作更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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