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8年11月25日
副總統參加第六屆全國經營者大會
連副總統今天上午出席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的「第六屆全國經營者大會」,並以「在競爭中尋求產業政策的新定位」為題,發表演說。
副總統演講內容為:
中華民國在台灣地區歷經四十多年的辛勤耕耘,已從貧窮艱困的農村經濟,蛻變成新興工業化國家。其間經濟快速發展,產業分工日益精密,社會發展則日趨多元,不論經濟或貿易規模,均以高於世界平均的速度在增長。此一難能可貴的成果,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的教授Herman Khan曾大力讚揚,認為工業先進國家花了一至二個世紀才完成的產業結構調整工程,我國僅以四十年的時間就達到相同的境界。在此本人要向創意十足、不畏艱難的企業先進,在長期以來對國家經濟發展的貢獻致以十二萬分的敬意,靠著你們的努力和耕耘,國家才得以成長、得以壯大。
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政府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政府曾經採取的措施包含租稅減免、提供工業用土地、進口保護、出口和投資獎勵、研究發展的推動和獎勵等等。這些政策,一般通稱為產業政策。
各界對於產業政策的效果,經常有不同的評價。贊同積極性產業政策的一方,強調許多開發中國家在發展的初期,因為資本市場尚不健全,民間經濟實力還不堅強,政府有必要利用進口管制、獎勵、輔導甚至直接介入生產的手段,主動促進特定產業的發展。這一派的理論常舉日本、韓國積極性產業政策為例,說明產業政策的必要性。
對積極性產業存疑的一方,強調政府介入市場,所帶來的扭曲效果可能還大於原來的市場不足,最後由於市場機能不能發揮,資源不能自由地往有生產力的部門移動,反而會造成產業發展的停滯。這一派理論舉許多國家在調整保護性措施,改採市場導向政策後經濟成長大幅上升為例,說明保護性政策之不足取。
不同的理論固然有不同的立場,不過,有一點應當是各派理論都贊同的,就是一個國家由經濟發展的起始階段,逐漸成長,逐漸邁向成熟,各類市場逐漸建立,規模逐漸擴大,民間力量逐漸趨於堅強之時,政府產業政策的重心,就應由直接介入生產、干預、管制,轉變到讓市場力量愈來愈能發揮它的功能,讓民間企業愈來愈能發揮它的活力。也就是說,產業政策的內容,應當有它的階段性,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而作適時的功能調整。
這個其實就是過去四十多年來,我國產業政策演進的歷史。在政府遷臺初期,為因應當時惡劣的政經環境,推動土地改革,落實「耕者有其田」政策﹔實施外匯管制,撙節外匯支出,選定電力、肥料及紡織三項工業來優先發展,並以推動勞力密集工業的進口替代為產業政策發展重點,積極輔導民間建立勞力密集產業,達成節省外匯之目的。
等到民間進口替代消費品產業已經奠立了基礎,而且國內市場日趨飽和之際,政府就從民國五0年代開始,推動匯率的合理化、放寬進口限制,改以推動勞力密集工業的出口擴張為產業政策發展重點。到了民國六0年代,產業發展由於基本設施供應相對不足,形成瓶頸。政府因此推動十項建設,奠立基本建設的基礎,並開始發展重化工業,一方面掌握中、下游出口工業加工所需原料供應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則藉既有原料之需求規模,發展重化工業,帶動工業的升級。
進入民國六十年代後期,基層勞工漸感不足,工資開始明顯上揚,加上七十年代中期以來,新台幣大幅升值,以及民眾環保意識高張,工業用地取得困難,勞力密集產業在國內已失去生產利基。政府為維持出口競爭優勢,遂以發展技術密集度高、產業關聯度高、附加價值率高、能源密集度低的策略性工業,希望透過新興工業及關鍵技術的建立與取得,來推動產業升級。
此外,在這段期間,國內各類市場已大致齊備,民間力量已十分龐大,政府決定要盡量尊重市場力量,讓市場成為導引資源移動的準繩。在這個原則下,本人到行政院服務之後,就加速推動經濟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法制化。大家所熟知的「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方案,就是在這個新方向下,準備在二十一世紀來臨時,將我國的經濟脫胎換骨。
在市場方面,我們走開放的路線,撤除政府獨占的優勢,導入市場的競爭,執行公營事業的民營化,開放民間進入電信市場。在貿易自由化方面,政府很早就開始實施降低關稅及減少非關稅貿易障礙,最近幾年以來為配合加入WTO,作了更大幅度自由化。在金融自由化方面,政府在十年以前就開始實施利率自由化,並修正銀行法,開放民間申請設立銀行,本人任職行政院期間又開放證券商之設置、擴大券商業務範圍,開放期貨交易,逐步放寬外國人投資我國市場的限制。此外,在外匯自由化方面,外匯制度亦由以往的固定匯率制度改成浮動匯率制度,並逐步放寬資本匯入匯出的管制,擴大銀行國際金融業務的範圍。
整體來說,本人認為,我國產業政策的演進脈胳,具有三點特色:
第一、產業政策配合經濟發展的階段而調整,由早期政府主導的保護幼稚工業措施,逐漸演變為以「市場機能」為主、「產業政策」為輔的自由化政策。
第二、產業政策和我國經濟發展的客觀條件相符合,由勞力密集的進口替代、出口擴張、發展重化基礎工業,轉變成以科技產業為主導的產業發展政策。
第三、產業政策順應國際大環境的發展趨勢:隨著國際生產愈為重視分工專業化、市場愈趨開放及重視環保的潮流,產業政策轉以建立台灣成為國際重要科技產業分工體系的一環,並建立以全球產銷為終極目標的產業政策。
正因為政府在推動國內產業發展時,能夠因應世界局勢及產業發展大環境的變化,依階段性的不同需求,明確訂定分階段逐步自由化、國際化的大方向,才能營造出一個健全的產業發展環境,排除扭曲市場機能及投資障礙的不利條件,使得產業皆能在政治穩定及充滿競爭活力的環境下,透過優勝劣敗來提高企業的戰力,最近幾年發生東亞金融風暴,我國所受影響比其他國家要小,它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這些背景。
產業政策在我國經濟發展歷程中,雖曾經扮演功不可沒的角色,並順利地克服了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各項挑戰,帶領我國進入工業化國家,但在此一跨世紀之交,全球經濟面臨的為一個嶄新的變局,新的產業發展趨勢與發展條件正不斷形成,新的競爭優勢也不斷在重組中,我國產業如稍有閃失,很可能即無法跟上時代腳步,我國經濟發展如稍有中輟,則將與現代化國家擦身而過。這些新的重要挑戰,主要有以下四個:
第一、數位網路時代帶來產業流程、生產消費結構,以及資訊傳導方面的變革,不但改變傳統企業供應系統、消費價值鏈,對於企業追求速度的要求,也愈趨嚴格,如何因應高速產業發展趨勢,成為產業政策的重點之一。
第二、科技加速時代帶來技術差距的落差、產品生命週期的壓縮,以及產業競爭優勢來源的改變。面對未來以知識、科技趨動產能的時代,如何強化科技實力,建構競爭優勢,是產業政策的另一個重點。
第三、跨國經濟時代帶來新的企業經營模式。企業在考量技術、資訊、市場通路與標準規格後,進行跨國跨業之間的整合、合作、策略聯盟或交換授權,因此新的產業政策必須跳脫舊有單一國家的思惟,在全球產業分工中重新定位。
第四、環保永續時代帶來企業新的規範與新的商機,企業未來如何因應國際環保新規範及新趨勢,融入環境資源概念,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引進環保技術、掌握綠色行銷商機,共創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新局面,也是未來產業政策重要的一環。
所以隨著新世紀的到臨,我國產業發展確實面臨了新的挑戰。本人在民國八十二年到行政院時就非常注意這個問題。當時推動的政策,除了透過亞太營運中心,計畫將臺灣建構成亞太地區科技產業發展的重鎮,作為跨國企業在亞太市場貿易、生產、資金、研發及資訊流通的重要基地之外,還積極修正能源政策,確定未來產業政策與能源政策必須兼顧的重要依據。八十五年政府核定實施「國土綜合開發計畫」,八十六年政府落實執行「產業環境評估法」等措施,希望結合生活、生產及生態的觀念,確立區域經濟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使產業發展與國民生活品質與時俱進﹔八十六年政府完成「中華民國科技白皮書」,確立國家科技發展的大方向。
在迎接跨世紀「全球化、無國界、綠消費」的新挑戰下,不論政府與產業,都應瞭解本身的限制及競爭優勢,尋求新的優勢、新的定位及核心產品。管理策略專家波特(Michael Porter)來台時曾向本人表示,台灣的科技發展成就,已具備發展亞太科技創新中心的實力。在參酌國內、外經濟局勢,並評估我國產業未來在國際上的定位之後,我們可以利用長期蓄積的經濟基礎,加上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及資訊科技的能力,以人本為出發點,在尊重市場機能之下,創造公平的發展環境,使得科技發展能夠由點擴大到線,由面深入到體,貫穿整個產業政策,使所有產業皆能注入科技的成份,成為新的、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
在這樣的大前提之下,新世紀產業政策的目標就應當是進一步貫徹自由化、國際化和法制化,並將台灣建立為永續經營的綠色科技島。而為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必須有一嶄新的、完善的、彈性的產業政策,隨時能夠因應國際大環境變化的產業發展策略,以及穩定、深厚的產業發展基石。具體而言,個人認為應由以下六個方面來努力:
第一、自由化、國際化的大方向要繼續走下去,包含金融服務業市場的自由化、電信市場及交通事業的進一步開放和公營事業的民營化。我國經濟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有能力也有必要讓民間扮演更大的力量,使政府在市場運作上扮演的角色由選手、教練,完全轉變為裁判。
第二、要健全金融體制,強調制度化、法制化的產業發展環境: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曾說過:「一國經濟成長,終將受制於其制度與法律。」要經濟能永續發展,並在自由化、國際化精神下運作,其前題必須是先建立經濟活動的遊戲規則。如果制度與法律不合時宜,不但將使經濟發展與社會結構脫軌,個別產業的發展也將受到相當的阻礙,因此如何建立興利重於防弊的產經發展制度及法規環境,亦顯相當重要。此次金融風暴,在在說明亞洲各國在金融自由化與國際化的潮流中,並未配合金融法制化與紀律化,因此造成牽連甚廣的區域金融危機,所以重新檢視全球金融體系,健全各國金融體制,便成為世紀末的政策焦點。我國雖未受到巨大的衝擊,然而未來在金融體質強化及自由化順序上,必須更重視金融監理及管理,使金融業能漸趨透明化,朝優質化的金融制度之目標前進。
第三、要建構產業技術發展的環境,增強傳統產業升級調整的速度:要建立科技島,除了建置一個合理的租稅環境、取消不公平競爭與不合理的管制外,政府如何加速建構一個適合技術全面升級、產業面轉型的環境相當重要。本來行業就無「傳統」或「高科技」之分,如果生產方式永遠不變,原來高科技的行業也會衰退,如果轉型成功,原來處於衰退的傳統產業也可以脫胎換骨,變成為成長的利基。所以,重要的是政府應協助傳統企業加速引進新科技、新技術,透過研發體系的研發來加速開發及移轉業界所需之技術,透過中小企業技術服務團之運作,來輔導業者進行產業升級及研究發展,運用創投公司或創新育成中心,來增加轉型為新科技產業的速度。有些產品雖為傳統,但仍可以把樣式多變、高附加價值的留在台灣,有些成熟產品即使全在海外生產,也仍可以把研究發展、管理和行銷留在台灣。如果大家都這樣做,整體產業的生產力不會因為部份生產基地的外移而下降,反而會成為未來全球性發展的基礎。
第四、要積極培育優秀人才,開創腦力密集產業的發展:好的研發環境必須搭配優秀的人才,企業也必須有好的人才,才能不斷為企業創造新的契機。過去台灣不少優秀人才滯留海外不歸,成為楚材晉用的現象。目前我們科技發展基礎已逐漸建立,未來欲密集大力推動科技產業的發展,必須在建立人才資料庫、人才儲備制度、以及針對產業發展需要,結合教育資源及在職技能培訓制度,充分發掘具有各類產業所需潛力之人才,加以有效扶植,同時也應考慮能以改善生活及研發環境的方式,來吸引人才回流,此應該是未來人力發展政策上的一個重點。
第五、要兼顧環境、能源及經濟「三Ε」的平衡發展,落實永續發展:應當透過各項獎勵政策措施的運用及能源使用效率的提升及研發技術能力的突破,來加速推動我國產業結構朝高附加價值、低能源依存的綠色產業方向調整,使未來我國產業結構及能源消耗結構皆能朝合理化方向調整,以兼顧經濟與環保的永續發展,締造一個雙贏的局面。
第六、我們要重視傳統產業所面臨的問題,協助傳統產業升級。為了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政府除了協助業者提升產業技術層次之外,應協助傳統產業取得資金,推動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資產重置型基金」,鼓勵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與特別股;鼓勵企業合併;以及建立產業公平的租稅環境。
各位先進,台灣四十餘年的產業政策為我國經濟發展奠定紮實的基礎,使我們安然渡過數次全球性危機。面臨新世紀全球資訊化社會加速來臨、跨國企業併購風起雲湧、區域經濟整合日漸深化,以及環保要求日趨嚴格等新的挑戰,未來台灣產業政策必須有新的格局及新的作為。我們相信國內企業及政府相關部門,在即將進入新的千禧年之際,都能以上述新的思惟,來開展新的發展方向,一定能成功地因應新世紀的挑戰,創造台灣生命力的另外一個高峰。
最後,祝福這次大會順利成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