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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88年09月25日
副總統巡視災區並主持救災督導中心第三次會議

  在親赴南投中興新村成立救災督導中心的第三日,連副總統今天繼續前往台中市大坑及台中縣太平市、大里市、霧峰鄉探視地震災情及慰問受災民眾。

  副總統分別前往大坑的東山路一段災區、陸軍六一五軍營災民收容中心、太平市的陸軍坪林營區、收容中心與宏總大樓災區、大里市的新生路災區、大元國小收容中心、霧峰鄉的凱傑大樓災區及省諮議會收容中心。

  訪視各災區時,副總統除向國內外救難人員打氣外,也懇請他們盡力搜尋可能的生還者。對於部分災民指責倒塌大樓的建商竟然是在樑柱內以沙拉油空罐填塞,副總統特別親自檢視,並指示檢調單位儘快蒐證,嚴辦不法。他也向正從事道路、電力、電信修復的工作人員致謝。

  副總統在各災民收容中心,除一一詢問民眾生活問題及指示鄉鎮市公所服務人員應盡力協助解決外,對於許多災民關心未來住的問題,副總統也立即拿起麥克風,當場向大家解說政府已決定採取的紓困措施,包括:提供每位災民每月三千元的租屋補助,為期一年;每戶可貸款三百萬元,其中一五0萬元免利息,另一五0萬元利息僅為三釐;已受損的房舍如有貸款負擔,可暫緩五年免繳本利。

  副總統也勉勵大家堅強地度過一時的不便,政府一定會儘快設法讓受災民眾恢復正常的生活,也能了解許多災民情緒上的激動甚至憤怒。他並指示各級政府對於中央已決定的各項救援措施,務必要向民眾清楚解說,同時儘速執行,讓災民的問題都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解決。

  對於社會各界源源不斷提供救災物品,以及許多民間團體與個人志願投入救災服務工作的愛心,副總統再度表達感佩之意。

  今天陪同副總統訪視災區的還包括行政院經建會主委江丙坤及台灣省主席趙守博。

  下午三時卅分,副總統在中央新村主持救災督導中心第三次會議,會中就震災相關救援及復建工作予以協調整合,並作出幾項決議,包括:

  -建議中央將罹難者的撫慰金由五十萬元提高至一百萬元。

  -國內外各界的賑災捐款應設立救災專戶,專款專用,並將使用帳目公開。

  -有關舉行全國追悼法會或設紀念碑之建議,將請行政院研議。

  -災民購置國宅可跨縣市,並享有七折優待。

  -請法務部會同營建主管機關就倒塌大樓是否涉及偷工減料等不法,積極蒐證起訴。

  -建議政府成立災後家園重建計畫,並確實管考時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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