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8年06月21日
副總統前往高雄參加「跨世紀社區發展研討會」
連副總統今天下午前往高雄參加台灣省政府為高雄縣村里長及基層警員所舉辦的「跨世紀社區發展研討會」,並以「自由的社會,不容犯罪挑戰」為題致詞,提出對當前治安問題的看法。
副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台灣省政府舉辦「促進社區安寧」系列活動,邀請各位里長伯及警察同仁來探討治安問題。我覺得這是非常有意義的活動,因為警察與村里長,可以說是改善我們社會治安兩個最主要的力量,也是維護社區安寧的支柱。社會治安的維護,一定要從基層做起。因此,我很願意就這個大家關心的問題,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犯罪是目前社會最嚴酷的挑戰。從先進國家的經驗來看,凡是社會變遷迅速、經濟趨向繁榮和政治朝向民主自由發展的國家,犯罪都有成長的趨勢。根據聯合國的資料,從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九五年,短短三十年間,全球犯罪人口率增加了二十幾倍。我國也不例外,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檢討的問題。我國本身更因為有特殊的地理、歷史以及政治的因素存在,使得我國的治安工作更增加困難,例如走私、槍枝、毒品的問題,都與海防工作有關。
談治安,所要探討的問題很多,但是今天我要與諸位討論的重點,是要從民眾的角度來著眼,找出民眾最關心的問題,提出有效解決的方案。從民眾的角度來看犯罪,我個人認為,竊盜案件、婦女安全、少年犯罪、新型態的犯罪和幫派黑道的問題,是我國所面臨最重要的五大治安課題,也是我們治安工作的重點。
就竊盜案件來說,我國的竊盜案件,近三年來逐年上升。民國八十七年的竊盜案件共有十萬四千二百○八件,超過刑案總數的一半,比民國八十六年多出八.六%。其中汽車竊盜更大幅增加了三四%。竊盜案件關係民眾的財產與切身的安全,尤其是被竊的民眾,因小偷已經登堂入室地侵入家中偷東西,會造成民眾很高的不安全感。讓竊盜案件從成長變為零成長,再從零成長變成負成長,是我們務必要達成的目標。
就婦女安全來說,婦女占了我國人口的一半,而且對治安問題最為敏感。近幾年來所發生的重大案件,又多與婦女有關。刑案統計資料顯示,過去十年婦女犯罪被害人幾佔三分之一。因此,婦女普遍感覺我國犯罪情形嚴重。事實也顯示性侵害犯罪,卻獨獨成長了百分之十五點一。
就少年犯罪來說,由於我國社會急速變遷,少年犯罪在近幾年成長迅速,並有多量化、再犯化、暴力化和中產階級化的現象。這個問題非常的嚴重,因為今天的少年犯罪者,常常是明日的成人犯罪者。預防少年誤蹈法網而犯罪,可以減少明日社會付出的成本,因此,政府與民間都必須投入少年犯罪預防的工作。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新型犯罪的出現。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我國的社會也出現迥異於以往的特殊犯罪形態:例如經濟犯罪、信用卡犯罪和電腦駭客犯罪等。對於這些犯罪,我們應未雨綢繆,採取先發性的犯罪防治策略,來遏阻它的成長。
最後,我們可以看到近年來黑道幫派的肆虐,造成善良民眾的不安,社會治安的敗壞,被害人敢怒而不敢言,也混淆了是非,形成了「守法的吃虧,違法的佔便宜」的不公不義的現象。本人在行政院服務的時候,有鑑於此一問題的嚴重性,遂指示由法務部督同檢察官宣導掃黑,於八十五年八月開始澈底執行大力掃黑,使黑道的力量逐漸式微,排除了黑道幫派的綁標圍標,為政府節省了鉅額的公帑,並進行環保掃黑、股市掃黑、市場掃黑、宗教掃黑、職棒掃黑等工作,讓一般民眾有著比較安全安寧的生活環境,企業界也有合適而不受干擾、威脅的經營條件。但是這一年來,黑道幫派有死灰復燃,甚至於愈演愈烈的態勢,值得我們重視與憂心,面對此一發展,當然我們應該持續掃黑除暴的工作,讓大家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空間。
改善治安,減少犯罪,是全民共同的願望。政府對於治安的問題,非常的重視,多年來不斷地研究對策。本人在擔任行政院長期間,親自每個月主持一次治安會報,解決了很多的問題,但是,社會上仍然發生許多治安問題。目前大家對於治安問題,已提出了很多的方案與對策,其中有許多都已經在執行了。最近期間,由於我經常訪問基層,聽到了許多共同的聲音,都在批評治安的惡化,我也常常思考這些意見,因此想藉今天這個機會,將個人思考的重點,提出一些想法就教於各位。
第一,要改善治安,我個人認為,首要之務,就是要推動「重罪重懲,輕罪輕處」的刑事政策。這是基於保障大多數善良民眾權益的刑事政策,也是最有效的刑事政策。犯罪學的研究指出,有所謂的「慢性犯罪人(Chronic offender)」,這些不到百分之十的少量慢性犯罪人(6%),卻犯下了絕大多數的刑事案件(51.9%)。這些人多半是連續犯罪者,對他們的矯治效果往往不彰。以往我們對於累犯習慣犯的處理是比較輕,今後應該採取趨嚴政策,「長期監禁」是對他們最適當的處置。因此,對重罪者或慢性犯罪人假釋應該嚴格審查,並且規定假釋犯出獄必須以賠償被害人為前提。有關單位甚至於可以考慮對累犯、習慣犯採取隔離社會的「三振出局」的做法。當然,重罪要重罰,但對於輕罪者,我們可採取社區處遇的方式,以減少輕微初犯或過失犯罪者被草率的送入監獄而感染犯罪的惡習。
第二,本人也認為,治安的維護要靠有效的執行。在這方面,我們要強力切實有效地貫徹「掃黑、肅槍、緝毒、肅竊」的治安政策,清除幫派、毒品、槍枝與走私這些我國犯罪的源頭。但是本人也認為,在作法上也要強調一些重點。譬如要消滅犯罪,一定要掌握機先,因此,治安機關必須每年務實的進行犯罪狀況的預測,並訂定犯罪偵防的標準及有效的治安對策,控制犯罪之發生。同時,治安機關也可以根據預測,以婦幼案件、少年犯罪(含校園幫派與暴行)及竊盜犯罪作為指標,成立「治安優先治理區」,設定壓制犯罪之具體額數,不斷對該區實施定時與不定時的臨檢、掃蕩,與對可疑人、事、時、地、物的察查,嚴格列管並加重其績效計分,以達成犯罪控制之目標。至於民眾最反感的的匿報與虛報,應該澈底消除。除了貫徹報案三聯單制度外,應設立專責小組,作不定時與定時的抽檢,各級行政、督察、研考單位與主官辦公室均應設立民眾信箱與網站。
第三,要改善治安,一定要推廣、落實全民聯防的觀念。今天,有這麼多的村里長聚在這裡,我要特別向各位說明:犯罪的預防不能依賴警方獨立完成。犯罪防治是一項艱鉅的社會工程,有賴民間的充分參與,才能發揮效果。所以強化社區的功能,除了可以積極地規劃社區內犯罪預防的工作外,更可以在犯罪發生時,動員社區資源壓制與圍捕歹徒,產生嚇阻效果。先進國家的美國和日本都有鄰里聯防的組織,我國治安社區化也有不錯的成績,而且越做越好,就像台北縣三峽的龍埔社區就做的很好,得到八十六年守望相助的績優獎。我個人很贊成此一模式,我認為犯罪預防的根本應在社區,唯有落實「治安社區化」工作,推動「社區警政」、「警民連線」、「守望相助」,才是犯罪預防之道。今天,我要進一步指出,政府應考慮採取獎勵政策,對社區聯防工作成功,有效降低犯罪率的社區,給予補助與獎勵。
當然,警察是打擊犯罪的主力,本人認為,建立優質的警察體制也是當前重要的工作。警察的角色功能一定要調整,讓警勤區工作以社區警政為主,專責與基層鄰里、社區聯繫配合;警察的待遇與保障也應該提高,讓他們打擊犯罪時無後顧之憂。當然,警察的休假也不能縮水和打折扣,應比照一般公務員來實施。在組織方面,為重視犯罪預防工作,各警局應設置預防科(課)之單位,並且成立資料與專家系統支援警察科學辦案,以因應未來新世紀的警務工作。今後政府在警政的組織與預算制度上,都會有些調整,我希望有助於治安工作的加強。
最後,本人想以三個感想來結束今天的講話:
首先、犯罪是一種社會問題,處理犯罪問題無法只靠刑事或司法的方式,有效的犯罪防冶必須一致,各部門一體,不但是跨部會的工作,更是跨院的工作。比如犯罪防冶除了行政院的努力之外,司法院的判決和相對措施也是極為重要的一環。
第二,固然偵破刑案,是遏阻犯罪的一項有效措施,但是治安的最高境界應是防範犯罪於其先,偵破指標犯罪很重要,但是如果我們能夠使得指標犯罪不發生或少發生,民眾才會真正放心。因之,「犯罪預防的觀念」必須在我們治安人員心中生根,也應在民眾裡成長,如果經過我們的努力與共識,能夠讓「偵防並重」的理想從基層發芽,我們的治安才能夠加速改善,也唯有共同將預防犯罪的觀念落實普及,我國治安才會有長治久安的一天。
第三,刑事政策大師李師特曾說過:「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犯罪問題的根源既是社會的問題,周全的社會福利政策與措施,便是解決犯罪問題的治本之道。許多研究指出,犯罪的根源出於家庭,防治犯罪,我國國家的經費,應該挹注到建構與落實完整的家庭政策中。而良好的家庭政策必須要關照到許多需要關照的家庭成員,尤其是兒童與少年的心智健全與生理健康。這些政策,應該包括國家對家庭基本育嬰給養、衛生的政策、協助弱貧家庭子女適當就學就業的政策,並積極推動價廉合格之托嬰托兒場所,對於貧窮弱勢的家庭應考慮提供營養補助費,或給予社會福利服務或扶助等等。本人將在這方面繼續與諸位共同來努力。
的確,治安是一項永無止境的巨大社會工程,有賴全民的戮力合作,尤其是在座的警察同仁和村里長們,才能克竟其功。我期盼我們的警察是有尊嚴的警察,而我們村里基層是快樂祥和的社會,沒有犯罪的恐懼,只有自由的享受。這個目標並不困難達成,只要大家一心,全民聯防,犯罪就沒有空間。謝謝大家以往對我國治安的貢獻,更期盼大家繼續努力,更祝福大家身體健康,工作順利。